XXXXXXXXXXXX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XXXXXX
采购人:XXXXXX
采购代理机构:XXXXXX
XXXX年XX月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三、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成交供应商履约的监督以及成交供应商违约罚则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廉政合同
第五章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说 明
单一来源响应书
供应商廉洁承诺保证书
质量保证书
承诺书
供应商证明文件
近三年项目业绩
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近三年无诉讼证明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年营业额数据表
财务状况表
最近三年的实际资产负债表
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有)
偏离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报价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
招标(单一来源采购)服务费承诺书
第六章 技术规范书(技术要求)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XXXXXX受XXXXXX的委托,对XXXXXXXXXXXX的拟定成交供应商进行XXXX。
公告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年XXXX月XXXX日
采购编号:XXXXXX
一、采购人名称:XXXXXX
二、采购项目名称:XXXXXXXXXXXX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包 |
项目 单位 |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拟定成交供应商 |
17 |
XXXXXX |
XXXXXX |
XXXXXX |
XXXXXX |
间隔 |
1 |
XXXXXX |
四、申请理由:
必须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的扩建、技术改造、维修、零配件供应,必须向原有供应商采购。
五、异议受理:
供应商对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XXXXXX》
七、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响应文件接收时间: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评审会议时间: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八、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发售:本项目采购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售价为XX元/标包,售后不退。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XXXXXX
联系人:XXXXXX
电 话:XX-XXXXXX
采购代理机构:XXXXXX
地址:XXXXXX
联系人:XXXXXX
电话: XX-XXXXXX
邮箱: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采购编号:XXXXXX 项目名称:XXXXXXXXXXXX |
2 |
交付日期:合同中约定 交付地点:合同中约定 |
3 |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
4 |
单一来源有效期:90天 |
5 |
标书费及服务费汇款帐号: 户 名:XXXXXX 开户行:XXXXXX 账 号:XXXXXX 行 号:XXXXXX |
6 |
技术答疑时间:XXXX年XXXX月XXXX日17:00 时前 |
7 |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 |
8 |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于XXXX年XX月XX日XX-XX(北京时间)递交至XX楼会议室(XXXXXXXX会议室) |
9 |
接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XXXX年XXXX月XX日XX(北京时间) |
10 |
评审时间:XXXX年XX月XX日XX(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XXXXXX楼会议室(XXXXXX大厦) |
11 |
评审内容包括:报价、服务质量 、服务内容、技术规范、业绩和承诺及企业社会信誉等方面。 |
12 |
1、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正本:单独密封 2、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所有副本:单独密封 |
13 |
商务条款中的业绩,要求提供用户单位、投入使用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 |
特别须知 |
1.按报价表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供应商所报价格均须包含为完成本单一来源文件所规定的该项目的所有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 2.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统一按A4规格打印并采用胶贴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3、代理服务费:为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成交人需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见供应商须知5。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定义
本次采购采取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本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
(1)“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单一来源工作的XXXXXX。
(2)“采购人”指XXXXXX。
(3)“供应商”指向 采购人 提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XXXX)“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文件。
(5)“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指供应商根据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2.项目说明
2.1项目基本情况:
2.1.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本次采购根据有关规定,已办理采购申请,并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现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成交商。
2.2评审内容和方式
2.2.1本次评审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服务项目。
2.2.2本次采购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3.合格的供应商
3.1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详见拟定成交供应商公告
4.单一来源评审费用
无论评审活动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5.代理服务费:为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由成交人需向代理机构缴纳谈判代理服务费。
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构成
内容组成包括:
(1)拟定成交供应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须知
(4)供货合同及合同一般条款
(5)廉政合同
(6)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7)技术规范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2.1在接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2.2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出澄清请求的供应商,应在XXXX年XXXX月XXXX日17时前,以书面的形式(信件、传真)通知采购方。
2.3采购方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信件、传真)予以答复,供应商在收到该书面答复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确认。修改书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都有约束力。
三、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编制
1.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编写
1.1要求
1.1.1单一来源评审的全过程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的约束和规范执行。
1.1.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使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能够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有可能会被拒绝。
1.1.3供应商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如果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或与单一来源评审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
1.1.4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5结算使用人民币。
1.1.6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及资料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均不予退还。
1.1.8供应商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与采购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2.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组成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由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目录
(2)单一来源响应书
(3)供应商廉洁承诺保证书
(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供应商单一来源报价一览表
(7)单一来源技术服务要求
(8)单一来源响应表(偏离表)
(9)服务计划表
(10)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1)分项报价表
(12)成交后本采购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和详尽的联系办法。
A、供应商必须设立总负责人,全权负责成交后采购人对其成交服务项目的有关咨询、查询、签订和执行合同、无条件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和接受投诉等事务;
B、各供应商能提供使采购人满意的优质服务并能够严格执行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履行单一来源承诺;
(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3.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格式
3.1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统一按A4规格打印并牢固装订成册。
装订成册是指用适当的办法 ,牢固紧密扎紧,以保证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办法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取出或插入。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制作均不认为是有效装订。
3.2如本文件中的格式与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供应商可另附说明。
4.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4.1供应商应在每一份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必须用永久性字迹填写和打印,副本可用复印件,如出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4.2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及其各项内容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以下简称“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4.3任何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中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旁边签字盖章方属有效;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因字迹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报价
5.1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判采购文件“单一来源报价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5.2单一来源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该项目的全部费用。
5.3供应商的总报价以“单一来源报价一览表”所报价格为依据,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报价,评审可能被拒绝;在总价与分项报价不相符时,以单价为准。
5.4单一来源报价均以人民币计算。
6.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从接收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单一来源有效期为XX个日历日。
7.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7.1供应商应使用密封袋将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标明供应商(企业)名称、采购编号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
7.2每一密封条注明“于 年 月 日 午 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8.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
8.1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委派专人递交。(见前附表)
8.2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接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时,采购人将以书面(信函、传真)的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8.3采购人拒绝接收在接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9.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9.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9.2供应商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交。
9.3接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9.4供应商不得在评审后,单一来源有效期满前撤回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四、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10.评审
10.1采购人根据有关规定,在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组建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技术、经济专家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0.2.评审程序
(1)参加单一来源评审的供应商按规定程序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2)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评审的内容包括技术性条件、商务条款以及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认为必要的内容。在评审中,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可就上述评审内容与供应商进行洽谈。
(3)评审结束后,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书面洽谈应答文件,书面应答文件包括就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做出的包含补充、修改、承诺、报价等内容,应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应答文件组成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11.1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依据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所有供应商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11.2评审时考虑下列因素:
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A.证明供应商资格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的近三年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5)供应商情况表
(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期)
(7)生产厂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B.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
C.技术评审因素
根据技术规范书逐条进行评审,主要审核内容如下:
供货范围;
技术参数响应;
人员培训;
售后服务。
11.3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结束后,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澄清应答文件综合评议,认为拟定成交供应商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各项标准,则可推荐其成为成交供应商。
在推荐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11.4评审结束后,直至发出成交通知为止,凡属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及成交意向的资料和信息都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该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11.5在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过程中,单一来源供应商对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成员施加不正当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报价资格或其它处罚。
12.无效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有如下情况者,按无效文件处理:
(1)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装订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的
(5)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说明和补充的。
13.出现下列情况者成交将被拒绝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4.成交通知
在单一来源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14.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4.2采购人的权利
14.2.1采购人将按照本单一来源项目确定的服务范围向成交供应商采购。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执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中的规定并履行承诺书中明确的义务。
14.2.2采购人在采购时,有权根据成交供应商在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及补遗、澄清质疑文件中的承诺选择确定服务的内容。
15.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格式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要求采购人签署其它任何声明或协议。
15.1当采购人提出采购成交服务的要求时,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同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期后撤回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处理。
15.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6.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商定)
五、成交供应商履约的监督以及成交供应商违约罚则
采购人将根据投诉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成交供应商存在违反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行为,采购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暂停或长期停止其供应商资格、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等处罚。此项下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承诺的时间内不能提供服务的;
(2) 成交供应商擅自提高服务价格的;
(3) 成交供应商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4) 成交供应商不遵守成交合同的约定而受到采购人有效投诉的。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XXXXXX招标采购
买受人:
出卖人:
年 月 日
合 同 协 议 书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项目单位) (简称买受人), (出卖人名称) (简称出卖人),就 (项目名称) ,经友好协商于上述日期和地点达成协议如下:
一、 本协议中所用的术语与在合同条款中使用的该术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二、 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合同组成文件间有矛盾时,按时间顺序以后者为准。
a) 合同协议书
b)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c)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d) 合同附件
e) 中标通知书
f) 招标文件
g) 投标文件
三、 合同货物及数量
详见附件一 供货范围及分项报价表。
四、 合同价格和付款方式
-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构成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供货范围及分项报价表。
- 付款方式:电汇、汇票或支票。
- 合同价款支付比例:见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第5.3条。
- 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 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交货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一 供货范围及分项报价表。
六、 收货单位
收货单位: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七、 结算单位
结算单位: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八、 买受人合同执行单位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九、 合同生效
(合同名称) |
买受人 |
出卖人 |
单位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
|
|
公章或合同章 |
(合同专用章) |
|
开户行 |
|
|
帐 号 |
|
|
税 号 |
|
|
地 址 |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1. 定义
1.1 在本合同条款中,下列术语具有以下所述的含义:
1.2 “合同”指由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以及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其他文件所组成的整体。
1.3 “合同价格”指在合同下可支付的出卖人全部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
1.4 “货物”指出卖人按照合同应向买受人提供的所有货物、材料、仪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下称“合同货物”),以及合同货物的设计、检查、试验、安装、试运行、验收、运行和维修方面的所有技术资料(以下称“技术文件”)。
1.5 “服务”指出卖人需根据合同提供的合同货物运输、装配、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培训和合同规定的其他服务。
1.6 “买受人”指购买合同货物和服务的项目单位。
1.7 “出卖人”指提供本合同项下合同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8 “现场”指将要进行合同货物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1.9 “天”指日历天。
1.10 “验收”指买受人为证明合同货物已完成安装、调试和性能试验且试运行合格而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的活动。
2. 合同标的
2.1合同货物的名称、技术性能、技术条件和保证详见合同附件三技术协议。供应范围在合同附件一中列出。
2.2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提供合同货物必要的所有技术文件。技术文件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技术文件的交付内容和时间在合同附件三技术协议中陈述。
2.3出卖人应派其合格的并有资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2.4出卖人应负责在出卖人或出卖人的供应商工厂和在现场培训买受人的技术人员。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2.5出卖人应在买受人要求时,根据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在合同终止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受人提供修理和维修合同货物必要的备件。
2.6在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在买受人的要求下,出卖人应在合同范围内免费继续向买受人提供关于完善合同货物的所有有关技术文件。
2.7 出卖人供应的合同货物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2.8出卖人应根据合同提供为保证所供应的合同货物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及技术文件。
3. 供货范围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货物、技术文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计服务及技术指导,详见合同附件一和三。如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或短缺,未在合同附件中列入但属于满足合同货物在本合同下性能保证所必需的,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出卖人应负责免费补齐。
4. 合同价格
4.1 合同价格以第2条规定的合同标的和合同规定及出卖人完成对合同下承担的义务为基础。该价格包括合同货物、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包装费、技术配合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以及合同货物运输费、保险费、税费等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4.2 合同分项价格详见供货合同附件一。
4.3 上述合同价格是固定不变价格,不因材料成本、人工工资、出厂价、税率、运输价格等因素的调整而发生变化。
5.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5.1 本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5.2 付款方式:电汇、汇票或支票。
5.3 合同价款支付比例:
5.3.1 设备部分(XXX):
5.3.1.1 合同生效后,在收到出卖人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后XX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XX作为预付款。
5.3.1.2 全部合同货物出厂试验合格后,凭出卖人出具的出厂试验报告和发票(100%合同价格)支付合同价格的XX。
5.3.1.3 全部合同货物在现场完成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验收合格后30日内,凭买受人签发的验收证书支付合同价格的XX。
5.3.1.4 合同货物质保期满,并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后),支付合同余款。
5.3.2 设备部分(XXX):
5.3.2.1 合同生效后,在收到出卖人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后XX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XX作为预付款。
5.3.2.2 全部合同货物运到买受人指定交货地点并经买受人开箱验收合格后XX日内,凭买受人签发的收货单、出卖人出具的发票(100%合同价格)支付合同价格的XX。
5.3.2.3 合同货物在现场完成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验收合格后XX日内,凭买受人签发的验收证书支付合同价格的XX。
5.3.2.4 合同货物质保期满,并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后),支付合同余款。
5.3.3 材料部分(XX):
5.3.3.1 合同生效后,在收到出卖人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后XX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
5.3.3.2 全部合同货物运到买受人指定交货地点并经买受人开箱验收、试验合格后XX曰内,凭买受人签发的收货单、出卖人出具的发票(100%合同价格)支付合同价格的XX。
5.3.3.3 合同货物质保期满,并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后),支付合同余款。
5.4 每批合同货物的付款日期以买受人在银行办理电汇或汇票的日期为准。
5.5买受人有权从到期的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规定出卖人有责任支付的违约金。
5.6结算数量按合同订货数量,如因设计变更而发生数量变化,则买受人凭设计方设计变更文件正式通知出卖人,出卖人按变更后的数量供货,结算数量亦按变更后的数量结算。结算单价依据第4条规定。买受人认可的结算依据为买受人根据设计方出具的设计变更出具的变更文件。
6. 交货、运输及其保险
6.1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进度见供货合同附件一。
6.2 每批合同货物交货日期以货物到达交货地点时间为准。此日期将作为本合同第条计算迟交合同货物违约金时间的依据。
6.3 对于重量超过XXXX的大型包装物和对于特殊形状的包装物,出卖人应在发运前XX天给买受人空邮3份包装说明单。此单注明重心和起吊点等,另外2份随货运输。
6.4 如果合同货物是易燃和危险的,那么出卖人应在发运前XX天向买受人提交XX
份说明合同货物名称、性能、保护措施和处理事故的方法的报告。
6.5 如果在运输期间对合同货物温度有特殊的要求,出卖人应在发运前XX天给买受人寄送6份注意事项的报告。买受人将把这一报告认作安排运输和存放的基础。
6.6 交货地点:见供货合同附件一。
6.7 收到预付款后XX天内出卖人按照本合同供货合同附件一向买受人提供预计每批合同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合同货物总清单。
6.8 出卖人负责办理合同货物运输和保险:出卖人负责向承运部门办理发运合同货物所需要的运输手续,并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途中的保险,保险受益人为出卖人,保险范围应包括出卖人装运的全部合同货物,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合同货物价值的百分之一百一十办理“一切险”,运输费、保险费由出卖人承担。合同货物运抵并卸至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同时,出卖人应负责尽快自费对丢失的合同货物补充供货,和/或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并承担由于补充和/或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6.9 在每批合同货物发出后XX小时内,出卖人应以传真将该批合同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买受人及买受人收货单位:
a.工程名称/合同号/合同货物工号;
b.合同货物备妥发运日;
c.合同货物名称及编号;
d.合同货物总毛量;
e.外形尺寸;
f.总包装件数及箱号;
g.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h.毛重超过XXX每件合同货物的名称、重量、重心、体积和件数;
i.本批合同货物的装箱清单2份。
6.10 发货计划中应按照实际安装进度的需要进行发货。
6.11 在质量保证期内和在质量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发现经双方确认的由于出卖人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合同货物(或部分)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买受人库存中的备品备件,则出卖人负责免费在2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运到指定目的车站,并且通知买受人。
6.12 出卖人应按技术协议的规定,向买受人分批提供满足工程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及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
6.13 每批技术文件交邮后,出卖人在XX小时内将技术文件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通知买受人和设计方。
6.14 技术文件以交邮印戳日期为技术文件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XX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文件经买受人或买受人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但非买受人原因,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通知后在10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买受人补充提供丢失、缺少或损坏的部分。出卖人所提供的图纸若有错误,应及时免费向买受人提供正确的图纸并按本合同第XX条进行赔偿。如因买受人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通知后在10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向买受人补充提供,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15 买受人有权派遣代表到出卖人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出卖人提前7天通知买受人交运日期。如果买受人代表不参加或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出卖人有权按原定时间发货(上述买受人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出卖人应负的责任)。
7. 包装与运输标记
7.1出卖人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应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国家主管机关最新的规定进行包装,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并按合同货物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冲撞、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的保护措施,以便合同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地运抵合同货物安装现场。合同货物包装前,出卖人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7.2 出卖人应当标记清楚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
7.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分别包装并按7.2标记。
7.4出卖人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标准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a.工程名称/合同号/合同货物工号;
b.目的站;
c.收货人名称;
d.合同货物及部件名称;
e.箱号/件号;
f.毛重/净重(kg);
g.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XX合同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合同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禁止溜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标有适当的习惯用符号和直观标记。
7.5 对裸装合同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合同货物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合同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撑或垫木。
7.6每件包装箱内,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及装配所必需的合同货物和部件的装配图。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果有)各一份。
7.7 合同附件一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按每台合同货物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同发货。
7.8 各种合同货物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方式,装入尽可能小的完好的包装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7.9 所用包装箱应能防盗并能防止合同货物及零部件的损坏。
7.10 出卖人及其分包商的合同货物不得用同一箱号。
7.11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洁净加工面的合同货物,其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7.12 出卖人交付的技术文件应装订成册并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文件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a.工程名称/合同号;
b.收货人名称;
c.目的地;
d.毛重。
每一包资料内附有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1式2份,标明技术文件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的明细表。
7.13凡由于出卖人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的,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出卖人均应按本合同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补供合同货物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出卖人包装原因发生合同货物损坏或丢失时,由出卖人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受人可协助出卖人处理,同时出卖人应尽快按本合同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补供合同货物或赔偿,以满足工期需要。
7.14包装费用由出卖人自理,可回收包装由出卖人回收,买受人从货款中相应核减包装价款。不可回收包装由出卖人负责处理,如委托买受人处理应支付买受人相应处理费用。技术协议另有要求的,以技术协议为准。
8. 技术服务及联络
8.1出卖人须派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买受人按供货商的技术文件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配合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缺陷,出卖人服务人员若不能胜任工作,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重新选派服务人员。当买受人要求出卖人进行现场服务时,出卖人应在接到买受人通知的XX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在XX小时内到达现场。
出卖人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指导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如进入施工现场需佩戴安全帽等),接受现场的监督管理;在施工现场未经许可,不得拆卸、涂抹、损坏任何设备;对合同货物的调试要在现场监理的监督下进行操作,必要时须经过现场监理或项目部负责人的同意。若出卖人技术人员违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买受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出卖人现场服务人员,出卖人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买受人认可的服务人员。因上述原因引起的后果,出卖人负全部责任。
8.2 出卖人在合同生效后XX天内以传真方式向买受人提交执行8.l项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份。
8.3 在合同生效后XX天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8.4 出卖人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买受人参与出卖人的技术设计,并向买受人解释技术设计。
8.5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如无特殊情况,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8.6 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双方均应签署会议纪要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需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双方均应执行,并及时通知合同有关各方。
8.7 出卖人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出卖人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人,经买受人确认后方可实施。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买受人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给予充分考虑,尽量满足买受人要求。
8.8 买受人有权将出卖人的合同货物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出卖人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货物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与买受人有关的各方。
8.9 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买受人予以保密。
8.10 如果出卖人的分包人需要参加合同货物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费用由其自行负担。
8.11 出卖人必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需要外购或分包的主要供货商的名单提交买受人予以确认,出卖人应将从该确认名单中选定的最终供货商通知买受人。出卖人对其分包商供货范围的一切问题负责,所负责任等同于向买受人所负的全部责任。
9. 监造与检验
9.1 买受人委托监造工程师代表买受人行使监造权利,进行监造、抽查验证和出厂检验。了解合同货物组装、检验、试验和合同货物包装质量情况。出卖人有配合监造的义务,由此而发生的配合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9.2 出卖人应对合同货物的设计、材料选择、加工、制造和试验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在合同货物的整个制造过程中严格按其执行。
9.3 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XX天内,向买受人提供本合同货物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供货合同附件三的规定。
9.4 出卖人有义务为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
a.根据本合同货物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月度检验计划;
b.提前10天将合同货物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监造代表;
c.提供出卖人有关标准包括(工厂标准)、有关图纸及合同附件三规定的有关文件供监造代表查阅;
d.向监造代表提供生活方便,费用由监造单位自理。
9.5 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出卖人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进行。若不能按出卖人通知时间及时到厂,出卖人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代表仍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9.6 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货物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监造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出卖人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
9.7 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是否签署了监造检验报告,均不能免除出卖人对合同货物质量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买受人到货的检验。
9.8由出卖人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部件出厂时,应有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某些主要合同货物,还应有监造代表会签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9.9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通知后应及时到交货地点与买受人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合同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合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出卖人责任后,由出卖人处理解决。当合同货物运到现场后,买受人应尽快开箱检验。买受人提前3天(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出卖人,出卖人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买受人为出卖人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费用由出卖人自理。如检验时,出卖人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受人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受人向出卖人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买受人未通知出卖人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合同货物到达现场两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9.10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合同货物由于出卖人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受人向出卖人提出索赔的有效依据。如果由于买受人原因,在开箱检验时,发现损坏或短缺,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通知后,应尽快提供修理、更换或补齐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9.11 出卖人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在接到买受人索赔通知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否则视为接受买受人的索赔要求。如有异议,双方须进行协商,出卖人可在接到索赔通知后X个星期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买受人代表共同复验。
9.12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现场所在地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再次商检,该商检结果为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13 出卖人接到买受人按本合同9.9~9.12条规定提出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XX条的规定尽快自费修理、替换或补齐短缺部件,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9.14 由于出卖人原因修理、替换或补齐短缺部件的时间,应以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为原则,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其修理、替换或补齐短缺部件到达现场的时问,即为该合同货物的实际交货期,作为计算迟交违约金的依据。
9.15 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可能没有发现问题或出卖人已按索赔要求予以修理、更换或补齐短缺部件,但均不能被视为出卖人按合同第XX条及合同文件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9.16 报送监造信息
9.16.1 生产制造单位须将合同签约及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和主要设备、材料的生产监造信息定期报送各项目业主单位及XX。主要设备(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的监造信息每两周报送一次;材料的监造信息每周报送一次;期间如有影响合同货物质量和工期的重大事件发生,须及时通报。
9.16.2 监造信息报送内容:
(1) 供货合同情况;
(2) 监造合同情况;
(3) 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4) 制造单位生产质量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5) 驻厂代表名单及联系方式;
(6) 原材料到货情况;
(7) 生产进度计划;
(8) 实际生产进度;
(9) 出厂交、验货情况;
(10) 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9.16.3 报送监造信息联系方式
(1) 项目业主单位: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地址:
地址:
邮编:
(2) XXXXXX :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地址:
地址:
邮编:
10.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0.1 本合同货物由买受人根据出卖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出卖人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货物尽快投运。
10.2 合同货物的安装完毕后,出卖人派人参加调试,并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
10.3 本合同货物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合同附件三的要求进行。
10.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由于出卖人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调换等。出卖人应负担上述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调换引起的工程和试验费用等。
11. 保证与索赔
11.1 质量保证期为合同货物通过验收投运后12个月,如由于买受人原因未在最后一批合同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验收并投运,则为出卖人发运的最后一批合同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起18个月。质量保证期的终止不能视为出卖人对合同货物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货物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的解除,潜在缺陷指在合同货物正常运行工况下按要求进行操作或维护,由买卖双方认可的由于设计和制造引起的潜在性缺陷,而不是正常的老化、磨损。潜在的缺陷的期限为质量保证期结束后5年。对于潜在缺陷的合同货物,出卖人应免费予以及时纠正。
11.2 合同货物总装后进行试验,若主要指标不合格,经反复处理后合格,其质保期应延长1年,并将原因和处理情况列入出厂文件。
11.3 出卖人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合同货物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出卖人所交付的技术文件、图纸应保证清晰、完整、统一、准确、正确,并能满足合同货物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出卖人应保证合同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出卖人应承诺合同货物的寿命不少于30年,由于出卖人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出卖人应及时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和整机。同时,出卖人保证向买受人交付的标的不存在任何权属(含知识产权)纠纷,违反本约定引发的赔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11.4 对于合同货物,出卖人应采用有运行经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和材料;若采用出卖人过去未采用过的新技术、新材料,应征得买受人同意,但不免除出卖人责任。
11.5 出卖人从其他厂采购的设备及附件,一切质量问题应由出卖人负责。
11.6 如果合同货物在出厂试验时未满足保证值,且出卖人在发现不合格之日起两个月内,未能改善合同货物状态使之满足保证值,买受人有权提出替换此合同货物或终止合同,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1.7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或技术文件有错误,或者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工程返工、合同货物报废,出卖人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出卖人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在紧急情况下,出卖人应立即换货或修理;在一般情况下,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出卖人责任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对于那些在两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合同货物,可经买受人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出卖人可委托买受人认可的第三方在现场进行损坏合同货物的修理,其质量和所有费用由出卖人负责。
11.8 由于买受人未按出卖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说明书及非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合同货物损坏,由买受人负责修理、更换,但出卖人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如果买受人要求的紧急部件,出卖人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11.9 自交货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止,如出卖人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出卖人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有权选择以下补救措施:
(1) 维修。出卖人对不符合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设备进行维修,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出卖人承担。除非买受人同意,维修工作应在30天内完成。
(2) 替换。出卖人以符合合同技术协议要求的设备替换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费用由出卖人承担。除非买受人同意,替换应在30天内完成。
(3) 退货。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退还出卖人。出卖人应退还该合同货物的货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安装、拆卸、运输、保险及购买替代品的差价等费用。
(4) 削价。在买卖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对有缺陷的的合同货物作削价处理,出卖人应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原合同价与削减价格之间的差额退回买受人。
11.10 如合同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因出卖人责任十分严重的缺陷影响合同货物正常运行,则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将自出卖人免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合同货物部件出现缺陷但经维修和替换后不影响合同货物的整体正常运行,经维修或替换后的部件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11.11 由于出卖人责任,合同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不能够满足技术规范中规定的保证值时,出卖人将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11.12 由于出卖人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6.1、6.2条规定计算,买受人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出卖人收取迟交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支付迟交合同货物合同价格的XX;
迟交5~8周,每周支付迟交合同货物合同价格的XX;
迟交9周以上,每周支付迟交合同货物合同价格的XX;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出卖人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出卖人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合同货物迟交超过3个月时,买受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受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合同货物类似的货物,出卖人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出卖人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1.13 出卖人未按期交付买受人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迟交1天,买受人将要求出卖人支付合同价格XX%且不超过XX元的违约金,每交一张有错误的图纸买受人将要求出卖人支付合同价格XX%且不超过XX元违约金,但因此所支付的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价格的l%。迟交时间的计算以6.14条规定为准。
11.14 如果由于出卖人服务的疏忽,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延误工期1天出卖人将支付合同价格的XX违约金,这部分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价格的XX。
11.15 买受人要求出卖人进行现场服务时,若出卖人未在8.l条规定的时间内答复和到达现场,每推迟l天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XX元的违约金。
11.16 合同货物运至现场后,由于出卖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投运,每影响一周,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合同价格XX违约金。
11.17 如买受人有理由认为出卖人无法交货的,则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出卖人除向买受人退还本息外,须偿付不能交货的货款额的XX的违约金。
11.18 出卖人所交的合同货物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型号、规格、材质、技术标准及要求的,出卖人需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合同货物部件,并负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超过约定的交货期限,按逾期交货处理。
11.19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出卖人设计、材料、制造缺陷造成合同货物停运,每停运一次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合同价格XX违约金。
11.20 合同货物错发到站地点或收货人时,出卖人除应负责储运合同货物到达合同约定的地点,还应承担出卖人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所增加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11.21 出卖人根据本合同承担的上述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格的。这一违约金总额的限制不适用于出卖人修理或更换所有缺陷设备责任或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从其他合同的供货商采购补充、更换有偏差有缺陷合同货物并运到安装现场的所有费用。如上述违约金累计超过合同价格的XX,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
12. 合同的变更与修改
12.1本合同一经生效,除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协议外,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及8.6条所规定的内容做任何修改
12.2 如果出卖人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受人将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在接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行为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5个工作日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买受人将保留暂停履行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暂停,买受人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出卖人负担。
12.3 根据12.2条款规定,如果买受人行使暂停权利后,买受人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出卖人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索回预付给出卖人的暂停部分的款项。
12.4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买受人原因要求对合同货物进行重大的变更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一以外的范围,买受人应考虑出卖人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买受人意见,与买受人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12.5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出卖人或买受人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12.6 买受人有权在交货前向出卖人发出书面通知,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几点提出变更:
12.6.1 提前、推迟或暂停设备的交货,但应在交货期1个月前通知出卖人;当重新确定交货时间后,买受人应提前1个月通知出卖人,以便提前做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提前、推迟、暂停及明确交货期均应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12.6.2 提前20天变更运输方式、包装方式、交货地点及出卖人需提供的服务。
12.6.3 出卖人应及时与设计方联系配合,出卖人进行生产前应将核对设计方设计技术文件的结果与设计方联络。若由于设计变更量影响交货量较大,买受人凭设计变更文件在需要时与出卖人协议对合同进行修改。
13. 不可抗力
13.1 不可抗力是合同签字生效后发生的非有关方所能控制的,并非合同方过失的、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社会和自然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爆炸等),战争、叛乱、破坏等。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执行时,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价格。
13.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将取得有关部门证实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两周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3.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13.4 如果不可抗力使交货时间严重影响工程进度,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遗留问题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14. 合同争议的解决
14.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15. 税
15.1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收法向买受人征收的全部税款应由买受人负担。
15.2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收法向出卖人征收的全部税款应由出卖人负担,合同价格已包括所有税收。
15.3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款应由出卖人负担。
15.4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16. 履约保证金
16.1 出卖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买受人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格10%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到本合同项下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质保期满后30天止。履约保证金作为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
16.2 出卖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为由买受人接受的中国一家银行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者为现金、汇票、支票,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16.3 如出卖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受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赔偿。
17.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18. 转让与分包
18.1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的内容转让给第三方。
18.2 出卖人在取得买受人同意后所选定的分包商应被视为同出卖人一样为履行本合同对买受人承担责任,但并不能因此解除任何出卖人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分包商的过失疏忽或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应由出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19. 违约终止合同
19.1 若发生本条款a和b所叙述的任何一种情况,且出卖人在收到买受人发出的要求出卖人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30天(或买受人允许的期限)内仍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买受人在对出卖人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可向出卖人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a.出卖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受人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合同货物。
b.出卖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19.2 一旦买受人根据19.l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受人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合同货物。出卖人应承担买受人购买类似货物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20. 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终止合同
当出卖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受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并不损害或影响买受人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
21. 保密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泄漏给与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22. 责任的限定
22.1 除了出卖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外,出卖人承担的属于出卖人责任和与本合同工作范围有关的索赔责任不应超出合同价格。这一责任限制不适用于出卖人修理或更换任何有缺陷设备的责任或者保障和免除买受人由于出卖人侵权的索赔责任。也不适用于出卖人因侵犯知识产权而需负担的赔偿义务。
22.2 除了重大过失或故意外,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无义务承担间接损失,比如收入损失。
23. 其他
23.1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合同份数为:二份正本,四份副本。
23.2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和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递送或邮寄、传真发送的,在取得对方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23.3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附件一
供货范围及分项报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单价 |
数量 |
分项价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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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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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合同价格是出卖人设备/材料运至买受人指定的交货地点的价格。
2. 全部设备/材料及附件的运输由出卖人负责运至买受人指定的交货地点。设备/材料及附件从出厂至交货地点期间的全部质量及安全责任由出卖人负责。
3. 图纸交付计划详见技术协议。
合同附件二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开具日期:
致: (买受人)
号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 (简称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简称项目)项下提供的 设备(简称设备)签订的 号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银行(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 (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 (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XX。并以此约定如下:
a.出卖人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设备(简称违约),无论出卖人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出卖人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金额不超过上述总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b.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c.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他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d.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期满后30天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证行名称:
签 字:(印刷姓名和职务)
公 章:
合同附件三
技 术 协 议
合同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买受人
(投标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分标编号) (包号) (合同货物名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执行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负全部责任。
在买受人收到撤销本授权的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和合同(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
被授权人签名(章): 授权人签名(章):
职 务: 职 务:
公 章
年 月 日
注
l.本授权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不接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比如公司总经理、商务经理)的转授权。
2、若被授权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如未特别声明,则任一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文件、协议、合同或处理的相关事务均应视为有效。
合同附件五:保密协议(采用统一合同文本格式)
廉政合同范本
廉政合同
采购人:
供应商: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为加强公司实施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等项目的监督管理,防止违法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促进廉政建设,经双方同意,采购人与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采购人廉政责任
(一)采购人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供应商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采购人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项目中执行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二)采购人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得出现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对供应商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采购人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二、供应商廉政责任
(一)供应商有权了解采购人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采购人遵守执行。
(二)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得出现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工作人员提供贿赂、回扣及好处费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供应商有责任对本单位合同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四)供应商发现采购人人员有不廉政的暗示或行为,应及时报告采购人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采购人人员违反廉政责任,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供应商违反廉政责任,经调查属实,采购人有权一次性扣罚供应商经济合同总款项的 XX,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在今后的项目中,采购人不再考虑与供应商的合作。
采购人:(签章)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第五章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说 明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由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两部分构成。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供应商提供了参与评审、洽谈必须提供的各类单一来源响应文件规定的格式清样,请各供应商在制作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资质证明材料。
合同条款分为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两类,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最终签订供货合同的依据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不可分割部分。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附件1
单一来源响应书
(采购人):
1.按照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的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经我单位认真研究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进行响应。我方完全接受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成交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如有缺项、漏项部份均由我方无条件负责补齐。
2.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响应如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3.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内容真实。
XXXX.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成交通知书和本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供应商廉洁承诺保证书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
为了积极响应(采购人名称及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工作,有效防止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中商业贿赂、不公平竞争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顺利进行,本供应商保证认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项政策规定、各项纪律和廉洁要求,在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中,向(采购人名称)和采购代理机构郑重承诺如下事项:
- 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中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 自觉遵守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各项纪律以及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各项具体要求,积极配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开展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维护正常单一来源采购秩序。
- 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各项具体规定进行响应,不隐瞒本单位的资格、业绩、信誉等的真实情况,保证各项内容真实、有效、合法并符合规定,不以他人名义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 保证在评审过程中,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供应商或串通竞标、围标,不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 保证不发生商业贿赂行为,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赠送纪念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其任何相关人员参加高档消费、旅游、考察、参观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其相关人员及其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评审过程公平、公正的任何不正当活动。
- 保证不向(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 保证不向(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友等分包、转包成交项目或进行相关的关联交易。
- 保证不向(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支付好处费、介绍费、感谢费和回扣等任何不正当“报酬”。
- 在单一来源采购过程中,如发现(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有索要财物和要求违规进行关联交易等不廉洁行为时,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采购人名称)监督方负责人及时举报。
- 如发现本供应商有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取消谈判资格及其他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纪律所进行的任何处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发日期:
附件3
质量保证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本书作为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 采购,采购编号为 提供的质量保证的证明。
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提供的服务符合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2.保证“单一来源采购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
本保证书自接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截止日起XX日内有效,如我方成交则至项目保质期满为止有效。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XXXX
承诺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针对采购编号为 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郑重承诺:若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将严格按贵公司最终确定的统一单价和指定的供货地点按时按量进行供货。否则,贵公司可视为我公司虚假应标,我公司愿意接受虚假应标的相应处罚。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证明文件
附件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期)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生产厂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2
近三年项目业绩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3
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XXXX
近三年无诉讼证明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针对贵公司采购编号为 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郑重声明:我公司近三年未与任何单位发生过合同纠纷和诉讼事宜。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全称: (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现委派_________________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事宜。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 名:_______________年 龄:_______________性 别: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全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被授权人: (签字)
本授权书有效期: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后附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l.本授权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不接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比如公司总经理、商务经理)的转授权。
2.若被授权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如未特别声明,则任一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文件、协议、合同或处理的相关事务均应视为有效。
附件6
年营业额数据表
最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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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年度 |
营业额(万元) |
备注 |
2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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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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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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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内容将通过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财务状况表
银行 |
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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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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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联系人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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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箱: |
最近三年的实际资产负债表
财务状况以 人民币元为单位 |
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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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 |
20 年 |
2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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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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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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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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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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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税前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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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税后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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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应附最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附件7
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有)
附件8
偏离表
供应商要将单一来源响应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列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
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偏离表
序号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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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 目 |
简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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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如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完全一致时,请填此表,商务与技术分别作表。
要求拟定成交供应商对技术规范书中技术要求进行逐条应答。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单一来源采购服务技术规格表
附件10单一来源采购服务计划表(培训,售后等)
附件XXXX: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签字 (公章):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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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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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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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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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 位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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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优势及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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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 位 概 况 |
职工总人数 |
人 |
其中技术人员 |
人 |
|||||||
固 定 资 产 |
万元 |
资 金 性 质 |
生产性 |
万元 |
|||||||
非生产性 |
万元 |
||||||||||
流 动 资 金 |
万元 |
资 金 来 源 |
自有资金 |
万元 |
|||||||
银行贷款 |
万元 |
||||||||||
主要资质 证书 |
|
||||||||||
质量保证体系 |
|
||||||||||
注:表格不够可另附说明
供应商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12:
供应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日期:
供应商 |
项目名称(设备名称) |
报价 (万元) |
交付日期 |
交付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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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备注:此为供应商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应将其单独密封递交(用于唱价),同时装订于响应文件正副本中,报价内容如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每标段中不同工程项目分别报价。 |
供应商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13:
注:1.必须提供详细分项报价 ,而且正副本要求全部附上此表。2.此表总计应与每轮报价一致。
附件1XXXX:
招标(单一来源采购)服务费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若成交(采购编号: ),我们按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收取比例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执行收费)
承诺方法定名称(公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行:
户 名:
帐 号 :
授权代表签 字:
日 期:
第六章 技术规范书(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第七章 评审标准
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资格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国独资品牌或中外合资品牌允许代理商投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国独资品牌或中外合资品牌允许代理商投标。国内品牌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同属集团的关联销售公司、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需出具针对本项目代理授权证明,如果是同一集团内关联销售公司参加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该销售公司是同一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证明 |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
*3.供应商所供制冷设备品牌制造商须具有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 |
供应商所供制冷设备品牌制造商须具有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 |
||
*4.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资质或以上 |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资质或以上 |
||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6.供应商需提供所供设备的电脑选型报告资料,选型软件需要经过AHRI认证或其他同等权威认证。
|
需提供所供设备的电脑选型报告资料,选型软件需要经过AHRI认证或其他同等权威认证。设备在出厂前必须经过测试台全性能测试并且模拟现场设计工况进行测试 |
||
7、制冷品牌制造商须具备独立的试验室测试能力
|
制冷品牌制造商须具备独立的试验室测试能力,能出具产品性能测试报告或证书。应提供国家或行业认证机构出具的试验室测试能力报告或证书以及产品测试证明、许可或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所有认证证书不应超过规定的时效;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供制冷设备品牌制造商以上相关要求的文件并附有相关制造商公章 |
||
*8.供应商有近三年单个合同完成4台/套或以上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当的供货业绩。 |
供应商有近三年单个合同完成4台/套或以上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当的供货业绩。业绩应为中国关内、境内与投标产品同一品牌已投入使用的同类供货业绩;需有货物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有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
||
*9.供应商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产品认证 |
供应商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产品认证 |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
||
2 |
符合性评审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 |
*响应文件装订、签署、盖章 |
是否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装订、签署、盖章 |
||
*谈判有效期 |
谈判有效期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
*谈判首次报价 |
首次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金额 |
||
*交货期、质保期 |
交货期、质保期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
*保证金 |
是否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 |
||
*设备参数 |
提供设备参数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
*实质性要求 |
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