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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采购(第1包)公告 - 图书采购(第1包)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7 17:30:05  打印

第八章 车辆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车辆在服务生产经营中的作用,不断提高车辆的有效利用率,特订立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第三条 工作准则

(一)驾驶员工作准则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车纪律,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出车,确保行车安全。

2、随车工具,随车资料,备用胎配备齐全,保存完好,如有丢失,按原价赔偿。

3、驾驶员为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对所驾驶的车辆性能状况必须全面掌握,车辆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车辆管理员提出保养申请或维修建议,车辆出现故障时要作出说明和初步的维修判断。

4、严格执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及考勤制度。驾驶员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必须在驾驶员室或公司内等候调派,临时有事外出必须请假。领导专车驾驶员,在领导出差期间,驾驶员工作由行政部安排,未经安排不上班者,以旷工论处。

5、驾驶员必须配备移动电话,全天开机,做到呼之必应、随叫随到,服从行政部的调派管理。

6、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对方车辆和驾驶员的详细资料,驾驶员或随乘人员应立即通知车辆管理员和行政部部长,如有人身伤害,应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7、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驾驶服务。

(二)车辆管理员工作准则

1、全面协助行政部部长做好车队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执行公司关于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做好车辆的各种原始数据记录和车辆资料的保管工作,准确记录各车的行驶里程、油耗情况、保养项目及更换的主要配件。按月统计每月(截至20日,年底除外)行驶里程数、油耗、油料费、修理费等,并制作业务报表。

3、负责车辆的年检以及保养、维修的验收工作,保养、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必须现场监督,保证保养、维修质量。保养、维修完毕经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检查无误后,在《出厂结算单》上签字确认,作为修理厂费用结算依据。

4、组织做好车辆的保养工作,负责组织车辆的安全及技术性能检查,及时排除车辆的故障,确保车辆完好,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5、车辆附带的证件、资料,除行驶证等必须由驾驶员随身携带的证件、资料外,其余均交由车辆管理员妥善保管。车辆所有权转移时协助办理车辆转籍过户手续,并将有关资料随车转移。

6、车辆管理员应该及时缴纳车辆保险、油卡充值、车辆年检等,负责车辆各项费用的报销,所缺日常配件的申购及发放,严格控制维修费用。

7、车辆发生事故,视情况逐级上报至总经理,根据指示派人前往事故地点,酌情处理,并于事后调查事故责任,起草事故处理报告。

8、全面了解各种车辆的主要技术性能和操作程序。

(三)车队队长工作准则

1、全面协助车辆管理员做好车队日常管理工作,为车辆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对车辆的维修保养鉴定提供技术支持。

2、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车队队长应提供合理科学的保养维修建议。

3、协助车辆管理员排除车辆使用中的技术难题。

4、全面了解驾驶员的技术状况,及时提出必要的培训建议。

5、全面了解各种车辆的主要技术性能和操作程序。

6、负责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车辆档案及调度管理

(一)车辆管理档案

1、基础档案

(1)车辆登记;

(2)驾驶员登记;

(3)机动车技术参数登记。

主要参考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保险等。

(4)车辆交接表。

(5)司机健康档案。

2、车辆费用

(1)单车费用明细

1)详见油料费统计表;

2)修理费统计表。

3、车辆预警

(1)车辆年检预警

车牌号

有效期至

 

 

 

 

(2)保险到期预警

车牌号

有效期至

 

 

 

 

4、考勤管理

按照《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予以执行。

5、制定车队人员(包括城网运行中心、安装队、门站等驾驶员)的通讯录,使其在公司驾驶员范围内形成有效沟通,对于一般性问题做出内部协调解决。

(二)车辆调度

1、公司车辆分为公务用车、生产用车。

2、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工作顺利开展,行政部负责统一管理安排公司正常的业务用车。由行政部部长调派车辆,当发生冲突时,按任务的轻重缓急统一调配安排。

3、生产用车的使用一般由车辆所属部门的部门负责人调配,如遇特殊情况,行政部有权对该车辆进行调度,生产部门要对本部门的生产用车建立车辆二级台账。

4、 在派车时应先保证公司的紧急业务和外事活动用车,原则上不提供私人用车,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使用。

5、凡可预见的用车计划,提前一天与行政部部长预约,以便合理安排。每次出车时,用车人必须提前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审批单》,在《公务用车派车审批单》中应详细填写用车时间、同行人数及行车路线,需与实际相符。无《公务用车派车审批单》者,驾驶员禁止出车。

6、行政部由车辆管理员定期核查相关登记表和生产用车的二级台账。行政部部长不定期进行抽查。

7、下班后所有车辆须入库,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来,须告知行政部部长。

8、长途用车应由车辆管理部门对驾驶员进行出车前风险告知。(附《长途派车单》《长途行车告知事项》《长途行车安全检查表》)

 第五条 车辆维修保养与检查制度

(一)日养、日检(以清洗、检查为主)由驾驶员负责,项目如下:

1、保持车辆清洁;

2、检查润滑油、燃油储量,必要时添注;

3、检查电瓶液面高度和冷却水存量,不足时添注;

4、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5、检查轮胎表面有无伤痕,气压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仪表、灯光、雨刷器、喇叭工作是否正常;

7、检查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

8、检查制动、转向机件有无松旷。

(二)车辆保养和维修

1、车辆实行定期保养、定点保养和维修、统一结算的维修原则,车辆定点维修费用由行政部部长、车辆管理员和修理厂统一结算。

2、严格按车辆保养手册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各项性能参数正常和车况良好,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3、车辆需修理时,应先由驾驶员事前提出维修建议并作出必要的说明,经车辆管理员初步诊断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保养。

4、车辆管理员填写《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维修(保养)申请单》(见附件十九),经董事长审批后方可维修。

5、采用定期结算的方式,修理厂人员携带发票、维修明细,经车辆管理员和行政部部长核对后,移交财务部完成结算事宜。

6、车辆行驶在外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时,及时告知车辆管理员和行政部部长,逐级上报至总经理审批后,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返回公司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7、车辆发生交一般交通事故时,依据交通管理部门的鉴定结果和车辆保险的有关条款规定进行处理。

8、公务车辆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当事人应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向公司领导及时汇报,并代表公司或指定人员向交管部门接洽,配合交管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

9、车辆管理员应在《车辆管理档案》中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做详细的记录。

 第六条 油料(气量)考核管理办法

   (一)车辆加油一律使用IC卡(不能刷卡时才可使用现金),专车专卡,IC卡由驾驶员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擅自支取现金不得使用油卡从事加油以外的消费。若发现转借他人、擅自支取现金或者从事其他消费者除补缴加油卡中的金额之外,还将对其进行1000元的经济处罚。

(二)每月车辆管理员对公司车辆的百公里额定耗油量做出测算。

(三)根据现有车辆数据,现对现有车辆百公里燃油消耗定额如下:

轿车:9.5L/百公里

越野车:12L/百公里

皮卡车:14.5L/百公里

客货车:

面包车:

宣传车:

抢险车:

 第七条 其他管理

(一)车辆业务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公司全体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及专业技术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二)车辆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公务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三)车辆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公务车辆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附《车辆定期自查记录表》)

 第八条 关于驾驶员奖惩的规定

    (一)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驾驶员出车补贴标准,将驾驶员的各项补助、补贴、奖惩与本人的行车里程、服务成本、服务态度、车辆保养、行车安全等各项指标结合起来,激励驾驶人员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驾驶证件过期,仍继续出车的。

    (三)机油、三滤、刹车片属正常保养范围,到规定里程必须保养,对驾驶员不进行考核。

    (四)对不服从管理或完成任务过程中用车人对其提出批评意见的驾驶员,处罚100元/次

(五)凡未经领导同意用车,造成交通事故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肇事驾驶员负责赔偿并罚款500元。

    (六)凡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的肇事驾驶员,都必须作出书面检查,扣发部分年终岗位奖,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七)驾驶员不遵章行驶,引发交通事故扣车2天以上者罚当事人每天100—200元。因保管不善,致使车辆行驶证、附加费证、营运证等证件遗失,罚当事人200元/证,并承担补办证件费用。

    (八)发生无《派车单》驾驶员出车情况,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

    (九)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出现机械故障的,给予驾驶员一定的经济处罚,追究车辆管理员和行政部长失察之责。

    (十)完成任务后,车辆不及时归队,停于他处,对驾驶员罚款100元。未经许可车辆在外过夜的,对驾驶员罚款200元。

(十一)未经许可驾驶员把车交由他人驾驶或发生违规、车损等交通事故时,由驾驶员负责全额赔偿,情节严重者辞退。无命令出私车,不论发生任何交通事故,责任自负,所发生的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予以留用察看。

    (十二)经抽查或举报发现生产用车和巡检用车私用现象的,对车辆所在部门负责人和驾驶员各处以1000元罚款。

    (十三)处于试用期的驾驶员因本人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追究相关责任并予以辞退。

    (十四)行政部不定期对全部车辆原始单据、资料进行抽查,每发现一次单据、资料不齐全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对车辆管理员处罚100元。

    (十五)《车辆费用统计表》如未填或漏填,每次处罚50元。

    (十六)对于在车辆管理当中弄虚作假者,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十七)上班时间驾驶员一律不准饮酒。如发现饮酒者,当事人罚款200元,并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调离原工作岗位。

    (十八)违反交通规则,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并处理相关责任人。

    (十九)发生一般事故属驾驶员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的费用驾驶员自付。发生大的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后的费用,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二十)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车辆丢失,除赔偿全部损失外,公司视性质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二十一)对两次以上(含两次)违反本制度规定者,车辆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党总支会研究决定。

 第六十三条 驾驶员休息制度

    驾驶员实行正常轮休制度,每周安排一名驾驶员24小时值班,其他驾驶员正常休息。如遇特殊情况进行加班,给予申报加班并发放加班补贴。

 

附件一:《驾驶员登记表》

附件二:《车辆交接表》

附件三:《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用车计划单》

附件四:《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

附件五:《车辆费用统计表》

附件六:《车辆档案》

附件七:车辆维修流程

附表八:长途派车单

附表九:长途行车安全检查表

附表十:车辆定期自查记录表

附件一:

驾驶员登记表

 

员工编号

 

姓名

 

性别

 

 

籍贯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职务

 

家庭住址

 

住宅电话

 

手机号码

 

驾驶证号

 

发证单位

 

 

准驾车型

 

原单位

 

初次领证时间

 

 

有效期从

 

有效期至

 

参加工作时间

 

 

备注

 


附件二:

车辆交接表

交接车辆情况

车牌号

 

 

 

驾驶员

 

 

 

公里数

 

 

 

油卡金额

 

 

 

违章情况

 

 

 

交接内容

交接物品

数量

单位

交接情况

行驶证

 

 

 

车辆购置税

 

 

 

钥匙

 

 

 

备胎

 

 

 

千斤顶

 

 

 

扳手

 

 

 

三脚架

 

 

 

座套、把套、脚垫

 

 

 

警灯、警报、准用证

 

 

 

 

 

 

 

 

 

 

 

 

 

 

 

交车人:

 

 

接车人:

 

 

 

日期:

 


附件三:


附件四:

用车计划单

     

部 门

 

用车时间

 

同行人数

 

事 由

 

路 线

 

申请人

 

部门负责人

 

行政部

 

 

 

 

用车计划单

     

部 门

 

用车时间

 

同行人数

 

事 由

 

路 线

 

申请人

 

部门负责人

 

行政部

 

 

 

 

附件五: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

 

 

申 请 人

 

 

 

维修原因

 

维修部件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车辆管理员审批

                                     

部门审批

                                 年     

总经理

审批签字

                                      

董事长

审批签字

     


附件六:

车辆档案

 

序号

车牌号

车型

燃料类型

驾驶员

联系电话

强险     有效期至

商业险    有效期至

行驶证      有效期至

最后保养    公里数

违章记录

事故记录

费用记录     (检车、保险等)

1

 

 

 

 

 

 

 

 

 

 

 

 

2

 

 

 

 

 

 

 

 

 

 

 

 

3

 

 

 

 

 

 

 

 

 

 

 

 

4

 

 

 

 

 

 

 

 

 

 

 

 

5

 

 

 

 

 

 

 

 

 

 

 

 

6

 

 

 

 

 

 

 

 

 

 

 

 

7

 

 

 

 

 

 

 

 

 

 

 

 

8

 

 

 

 

 

 

 

 

 

 

 

 


附件七:

车辆维修流程

 


附件八:       

申请人姓名

 

车辆号牌

 

起止日期

 

起止地点

 

行驶里程数

 

驾驶员姓名

 

行车路线

 

随车人员

 

外出事宜

 

长途行车告知事项

出车前:1、检查车辆油、水是否正常,有无滴漏现象;2、检查车辆转向、制动系统是否良好;3、检查随车证件、工具,如行驶证、灭火器、三脚架、备胎是否齐全;4、检查车辆灯光、仪表工作是否正常;5、检查轮胎完好度,以免长途行车,轮胎加速磨损发生爆胎事故;6、查听发动机工作是否正常。

行车中: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谨慎驾驶,礼貌行车,行车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情绪化行车,杜绝“路怒症”,不得酒后驾驶;2、驾驶途中,应根据道路状况严格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通过隧道、山洞时注意:长隧道内照明差,驾驶员未开启前照灯、车辆抛锚易引发碰撞事故;隧道较窄,驾驶员强行超车,易发生碰撞事故;隧道口结冰,车辆容易失控,发生侧翻;隧道出入口明暗变化,驾驶员出现短暂“失明”无法观察道路信息;出口横风,影响驾驶员对车辆的操控。3、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连续驾驶4小时必须休息30分钟以上,严禁疲劳驾驶。4、雨雪天气道路湿滑,能见度较低,应减速慢行;夜间行车可视距离有限,来向车辆远光刺眼,应减速慢行;大雾天气能见度低,应减速慢行并开启雾灯;5、车辆时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安全距离。

归车后:按《车辆安全检查表》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车辆责任人。

               驾驶员对长途行车告知事项确认签字:

行政部车辆调度员

 

长途派车单


 

 

附件九:   

长途行车安全检查表

出差任务

 

检查日期

检查项目

证照        标牌

车身                 外观

驾驶操

作系统

灯光

仪表

发动机

转向   系统

制动

系统

电路

系统

轮胎 

气压

灭火器

机油

防冻液

 

 

 

行车前检查          日)

齐全□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齐全□

正常□

正常□

缺失□

异常□

异常□

异常□

异常□

异常□

异常□

异常□

异常□

异常□

缺失□

缺失□

缺失□

异常情况描述

 

处理结果

 

收车后检查    ( 年    日)

齐全□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齐全□

正常□

正常□

齐全□

正常□

异常□

异常□

异常□

异常□

异常□

异常□

异常□

异常□

缺失□

缺失□

缺失□

异常情况描述

 

处理结果

 


附件十:

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定期自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单位名称

乌海凯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车牌号

蒙C.

序号

检查内容

是否 合格(合格打√,不合格打×)

故障处理情况

1

方向功能

 

 

2

制动

 

 

3

灯光

 

 

4

雨刮器

 

 

5

灭火器

 

 

6

发动机

 

 

7

轮胎

 

 

8

门窗锁

 

 

9

后视镜

 

 

10

车牌照

 

 

11

发动机油

 

 

12

发动机冷却水

 

 

13

仪表盘

 

 

14

电线路

 

 

15

全车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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