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盈创公司办公区物业特约服务项目
(比选编号:SCXZZB-2025G-265XB)
比选文件
中国·四川
比选人: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5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邀请
第三章 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的相关格式及要求
第七章 比选申请文件要求、评比程序和中选标准
第八章 主要合同条款(参考文本)
第一章 比选邀请
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2026年盈创公司办公区物业特约服务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比选编号:SCXZZB-2025G-265XB
二、比选项目名称:2026年盈创公司办公区物业特约服务项目
三、预算: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85518.4元。
四、比选项目简介:拟通过比选方式确认1名中选人提供2026年盈创公司办公区物业特约服务项目服务的工作,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五、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7.2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3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六、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比选文件,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邮件获取
1.1比选申请人请先发送邮件(内容为:获取报名表)至510494797@qq.com获取《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报名咨询电话:18408254738。
1.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510494797@qq.com。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比选当日交至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比选文件发售办理处。
2.现场获取
比选申请人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含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A座3楼301室,经我司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4.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比选文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比选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A座3楼301室本项目会议室。
九、比选信息发布媒体: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和乐三街与锦和路口AI创新中心D2盈创动力大厦4楼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方式:028-85988444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A座3楼301室
联系人:王婷、周鹏、李开元
电 话:028-87764351转805
邮 箱:scxzzb@yeah.net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比选申请人须知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比选人 |
比选人: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和乐三街与锦和路口AI创新中心D2盈创动力大厦4楼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方式:028-85988444 |
| 2 |
比选代理机构 |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A座3楼301室 联系人:王婷、周鹏、李开元 电 话:028-87764351转805 邮 箱:scxzzb@yeah.net |
| 3 |
预算 (实质性要求) |
1.本项目预算为185518.4元; 2.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 |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 5 |
采购方式 |
公开比选。 |
| 6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7 |
参加单位来源 |
公开征集。 |
| 8 |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 |
1.时间: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形式:比选申请人以邮件的形式提出问题,问题内容应同时提供.doc或.docx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scxzzb@yeah.net。 |
| 9 |
比选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比选文件的澄清应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邮箱发出所有澄清,涉及到评比办法修改的,将修改后的比选文件通过邮件的形式发给所有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澄清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修改的比选文件中修改内容与澄清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正文为准。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2日,则应延长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比选申请人应及时在报名邮箱内查询澄清文件,比选申请人未及时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
| 10 |
比选申请人确认收到比选文件澄清 |
比选申请人自行查询,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将视为比选申请人已收到该比选文件澄清的内容。比选申请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比选文件澄清的内容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
| 11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比选人发出的澄清函等其他资料(如有)。 |
| 12 |
比选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
| 13 |
比选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
90日(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 |
| 14 |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实质性要求) |
1.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比选申请文件副本应由正本复制(复印)而成]。 2.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
| 15 |
签字或盖章要求(实质性要求) |
1.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 2.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比选申请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比选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
| 16 |
评比小组的组建 |
评比小组会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比选人代表1名,2名评比专家); 评比小组成员确定方式:按国家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组建。 |
| 17 |
代理服务费 |
1.代理服务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其代理服务费按照中选金额的1.5%下浮30%计算收取。 2.比选代理服务收费的支付:由中选人一次性支付至比选代理机构。 3.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白果林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48 8536 0911 1487 4.发票开具咨询电话:028-87764351转802 |
| 注:1.本项目比选人、甲方、业主等字眼按比选人理解;供应商、乙方等字眼按比选申请人理解。 2.其他与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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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 则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文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文件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文件三 比选函
文件四 比选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
文件五 报价表
文件六 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文件七 比选申请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
文件八 服务应答表
文件九 商务要求应答
文件十 业绩证明材料
文件十一 其他材料
二、比选申请人的责任
比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报价要求和项目要求等。比选申请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比选申请人的责任。
三、比选申请文件的书写
比选申请文件使用的所有文件均采用简体中文书写。
四、报价
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比选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2、比选申请人要按报价表格式内容填写报价及其他事项,不得遗漏。
3、比选申请人报价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履行完成项目所要求工作的含税总价。
4、比选申请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合理报价。
5、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利害关系比选申请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比选申请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后续的比选活动,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
2、前期参与比选申请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比选活动。比选申请人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
六、比选申请文件装订及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1份正本和2份副本应按要求进行有效签署,装订成册;在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处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所有文件正、副本可单独密封也可密封在一起。
2、比选申请文件封面袋上应当注明: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日期等。
3、比选申请人应于比选文件中规定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公告中指定的地点。
七、无效文件
比选申请文件属于以下情况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
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完成报价的;
3、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完成签字、盖章的;
4、工作内容不满足比选文件基本要求的;
5、有重大技术偏离的;
6、未响应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7、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八、评审小组的组成
1、评比小组由比选人代表和技术经济有关方面专家共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2、评比小组负责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九、比选终止
在比选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终止: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单位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按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后送达比选地点。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2、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一、中选通知书
比选代理机构在中选人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比选结果,同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十二、签订合同
1、由比选人确定中选人后,比选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人应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2、比选文件、中选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以及中选通知书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
十三、履行合同
1、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验收
中选人与比选人应参照国家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服务类项目采购规范及实施办法》或行业的要求进行验收。
第三章 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比选人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7.2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3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第四章 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比选申请人:①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提供符合合格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承诺函。
注:参照《比选函》的格式提供承诺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比选时不需要提供。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比选时提供本证明书。
说明: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将视为未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仅限于本章涉及的所有内容,若比选申请人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齐全,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
②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比选申请人在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比选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比选活动。
③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及范围是: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关于“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④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⑤以上承诺及声明函可参照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
⑥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和比选申请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五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成都高投盈创动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名中选人为其提供2026年盈创公司办公区物业特约服务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 保洁服务:为公司4楼办公区域提供日常保洁服务,服务范围涵盖办公室、工位区、露台、卫生间、会议室、接待区等,区域总面积约1700平方米。
- 物业特约服务:具体负责会务接待(含会前准备、会议服务、会后整理)、后勤服务支撑(含订票、物业报修、租金水电相关事宜)、展厅接待准备工作及其他交办任务。
(二)服务要求
- 保洁服务要求:
(1)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卫生管理规范,使用环保、无腐蚀、无污染的清洁药剂与工具;
(2)工作日需保障日常保洁频次,确保区域内无杂物、无明显污渍、无异味,环境整洁有序;
(3)工作日每日至少完成1次全面清洁,卫生间、接待区、会议室等高频使用区域根据实际需求增加清洁频次,清洁内容包括:地面清扫及擦拭、桌面及办公用品表面除尘、门窗玻璃清洁、卫生间消毒除臭、垃圾清运、露台环境整理等,确保区域内无杂物、无明显污渍、无异味,环境整洁有序等。
(4)清洁过程中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避免损坏办公设施、设备及个人财物,若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物业特约服务要求:
(1)会务接待服务:负责会议前场地布置、设备调试、物资准备;会议期间现场协助、茶水供应等服务;会议后场地清理、物资整理、设备归位等工作。
(2)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建立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台账,规范领用流程,保障办公用品合理发放与库存管理。
(3)后勤服务支撑:协助办理员工订票、酒店预订等事宜;负责对接物业单位,处理办公区域设施设备报修、故障反馈等工作;协助核对并跟进租金、水电等相关费用的统计与报备。
(4)资产使用管理:协助做好办公区域固定资产的登记、盘点、维护跟进等工作,确保资产规范使用。
(5)文书类工作:协助完成日常办公文件的整理、归档、打印、复印等基础性文书工作(具体范围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安排确定)。
(6)展厅接待工作:负责展厅来访人员的引导、咨询解答、参观讲解等基础接待服务。
(7)其他工作:完成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合理后勤保障及服务类任务。
(三)人员要求
- 物业特约服务人员要求:
(1)派驻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驻点物业特约服务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不良从业记录及违法违规记录。;
(2)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3)有会务接待、后勤管理、展厅接待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驻点工作人员需全职在岗,确保工作时间内响应服务需求;
(5)人员需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熟悉基础办公软件操作;
(6)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工作中接触的商业秘密及内部信息,按要求规范完成各项服务任务。
- 保洁服务人员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保障比选人工作日(9:00--17:30)至少不少于1名上岗保洁服务人员提供卫生保洁服务。
(2)保洁服务人员需统一穿着整洁的工作制服上岗,保持个人卫生干净得体,言行举止文明规范,不随意进入密闭办公区域或干扰公司正常办公秩序。
(3)保洁服务人员需服从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调度与工作安排,及时响应临时清洁需求;遇到办公区域设施异常或突发卫生问题时,第一时间向公司相关负责人反馈,不得擅自处理。
(四)其他要求
- 比选申请人须自行提供保洁用具。
- 比选人每个季度对本项目各方面服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比选申请人须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比选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三、★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和履约地点
1.履约时间:物业特约服务人员: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12个月)。保洁服务人员: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11个月零11天),具体服务起止时间需严格按照约定执行,不得提前终止或延迟履约。
2.履约地点:成都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二)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是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总报价,包括人员劳务、各类耗材费用、加班费、设备投入、税费、保险、利润等全部费用,比选人不再另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比选申请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处理。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中选人开具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日内,比选人向中选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中选人按合同约定完成6个月服务后(自2026年1月1日起算),比选人在收到中选人开具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中选人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服务且经比选人验收合格后,比选人在收到中选人开具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剩余尾款。
2.每次付款前中选人须向比选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中选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
(四)验收要求
1.验收主体:比选人
2.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3.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比选申请人:否
4.是否邀请专家:否
5.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6.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7.履约验收程序:比选人服务期满对比选申请人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8.履约验收时间:比选申请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9.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由比选人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双方约定的“考核办法”,逐项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进行验收,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的情况,审查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验收结果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
10.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验收,逐项核对比选申请人交付的成果。
11.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本项目商务要求完成履约。
12.履约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比选文件的服务质量要求和服务内容、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比选人和比选申请人双方如对服务质量要求和服务内容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比选人在比选文件及比选申请文件中按服务质量要求和服务内容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验收标准。
13.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及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四)其他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中选人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比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2.中选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3.比选人有权定期核对中选人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比选文件及比选申请文件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中选人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相应合同价款。
4.中选人服务从业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服务过程中造成自身或第三人伤亡的,责任由中选人承担(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针对此条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5.中选人定期及时向比选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6.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比选人的监督。
注意:本章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比选申请人若未满足的,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
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的相关格式及要求
比选申请文件封面格式
比选申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比选申请人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方参加“ (比选项目项目名称)(比选编号: )”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递交比选申请人文件、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或盖章)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比选活动,而授权委托代表参加的适用。
2.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编号: )”的比选活动、并参与项目的比选、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比选时适用本证明书。
2.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三、比选函
四川煊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比选申请人名称)参加 (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编号)的比选活动,现承诺:
我公司承诺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0年内/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比选活动的单位。
(八)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十)未与其他比选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比选;
(十一)完全响应比选文件中所有实质性要求。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
按比选文件第四章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五、报价表
比选项目名称:
比 选 编 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元) |
备注 |
| 2026年盈创公司办公区物业特约服务项目 |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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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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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总报价,包括人员劳务、各类耗材费用、加班费、设备投入、税费、保险、利润等全部费用,比选人不再另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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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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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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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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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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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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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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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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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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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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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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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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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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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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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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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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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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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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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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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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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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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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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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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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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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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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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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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比选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不影响比选资质及效力。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比选申请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
比选项目名称:
比 选 编 号:
| 类别 |
职务(岗位)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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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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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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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比选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服务应答表
比选项目名称:
比 选 编 号:
| 序号 |
比选文件要求 |
比选申请人应答 |
偏离情况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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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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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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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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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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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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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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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注:①比选申请人必须把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全部内容列入此表。
②按照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③比选申请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比选或中选资格。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九、商务应答表
比选项目名称:
比 选 编 号:
| 序号 |
比选文件要求 |
比选申请人应答 |
偏离情况 |
| 我公司承诺 (响应/不响应)比选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第八章主要合同条款的所有条款,如有偏离的条款,均已在下方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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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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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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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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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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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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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注:如与比选文件的第五章商务要求、第八章主要合同条款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如与比选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第八章主要合同条款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比选文件所有商务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比选申请人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比选申请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履约经验证明材料
| 序号 |
年份 |
项目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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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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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比选文件要求的为准。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一、其他材料
根据评分标准自行提供,格式自拟。
第七章 比选申请文件要求、评比程序和中选标准
一、评审办法
1、比选代理机构将组织依法组建的评比小组对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2、评比小组按相关规定,由技术经济有关方面的评审专家和比选人代表组成,由比选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3、中选通知书
3.1评审结束并经比选人确认后,比选代理机构将在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3.2中选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份。
二、评审
1、本次比选评审分为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
1.1资格审查实行强制性合格条件标准(见下表),凡有一项不合格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再进入下步评审。
| 比选申请人 评审内容 |
是 |
否 |
结论 |
| 是否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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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提供符合合格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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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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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 论 |
|
|
|
1.2符合性审查主要为评比小组对各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1.3 比选申请文件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凡有一项不符合,将视为重大偏差,其符合性审查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不再进入下步评审。
| 比选申请人 评审内容 |
是 |
否 |
结论 |
| 报价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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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比选申请文件数量、密封要求是否比选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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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申请文件组成是否完全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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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比选申请文件是否完全按照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内容进行响应 |
|
|
|
|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
|
|
|
1.4比选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否决其比选申请文件:
(1)正副本数量齐全,只是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2)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除比选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比选申请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5)其他不影响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人应≥3家,否则本项目流标。
2、比较与评价
评比小组应当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比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比争议处理规则
评比小组成员在评比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等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比选申请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比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比选申请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比选人书面反映。
4.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4.1评比过程中,评比小组认为比选申请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比选代理机构书面解释。比选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比选申请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比选申请人的原则进行解释。
4.2在评比过程中,评比小组对比选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比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比选申请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给予比选申请人60分钟反馈时间,超出时间未反馈的,作出不利于比选申请人的判定。
4.3比选申请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材料,是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4.4评比小组要求比选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比选申请人实质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比选申请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比选申请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2)比选申请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4.5本项目比选过程中,比选申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比选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比选申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语言文本比选申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2)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件应作否决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比小组成员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职责,不得将应当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比选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
5.比选申请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比选申请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5.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比选申请内容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确认的,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
6、评比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价与比较主要为评选委员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量化评分,综合比较和评价。
6.1比选申请文件量化评分标准、评分依据(见下表)。
6.2综合评分明细表
|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 一 |
报价 20% |
20分 |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比选报价最低的价格为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比选报价)×20%×100; 注:评比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客观评分因素 |
| 二 |
服务方案 48% |
48分 |
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中选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包括:①清洁质量保障方案;②接待服务规范方案;③沟通协调机制方案;④服务质量考核方案;⑤清洁工具合规方案;⑥后勤服务方案;⑦服务响应时效性方案;⑧现场作业安全保障方案;以上八个方面内容进行评审;每有一方面内容满足要求的得6分,该方面中每有一处存在不足的扣3分,最多扣6分;每有一方面内容缺项的该方面内容不得分;本项最多得48分。 注:(1)以上内容满足要求是指①内容与项目技术服务需求吻合,有具体详细的阐述;②阐述从实际出发,切合项目背景、项目需求以及市场供应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专业技术建议或者解决方案;③内容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行业惯例以及项目特点,能保障实现采购目标;④内容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2)存在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项类似缺陷或瑕疵:①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没有结合项目实际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或只有理论却没有具体说明要如何做;②涉及内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③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政策、规范、标准与本项目不一致;④存在其他不满足前款“内容满足要求”的情形等任意一项类似情形。 |
主观评分因素 |
| 三 |
业绩 32% |
32分 |
比选申请人2022年1月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6.4分,最多得32分。 注:类似项目是指合同履行内容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提供有效的采购合同/协议复印件。 |
客观评分因素 |
| 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 |
||||
三、推荐候选人名单和编写比选报告
1.评比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对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即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人,以下同)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2.评比小组按上述原则依次推荐1-3名为候选人,并注明排名顺序。经公示无异议后,本项目比选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选人。
3.编制比选报告。比选报告应当由评比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比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比选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比小组成员拒绝在比选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第八章 主要合同条款(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与项目编号一致)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名称(比选人):
乙方名称(比选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2026年盈创公司办公区物业特约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的《比选文件》、乙方的《比选申请文件》及《中选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文件、《中选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履行
(一)履约时间:
(二)履约地点:
第三条 合同标的
与比选文件“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的实质性要求一致;其他非实质性要求条款以乙方《比选申请文件》响应情况为准;
第四条 验收要求
(一)验收主体:甲方
(二)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三)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乙方:否
(四)是否邀请专家:否
(五)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六)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七)履约验收程序:甲方服务期满对乙方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八)履约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九)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由甲方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双方约定的“考核办法”,逐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进行验收,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的情况,审查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验收结果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
(十)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验收,逐项核对乙方交付的成果。
(十一)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本项目商务要求完成履约。
(十二)履约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比选文件的服务质量要求和服务内容、乙方的比选申请文件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方和乙方双方如对服务质量要求和服务内容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比选文件及比选申请文件中按服务质量要求和服务内容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验收标准。
(十三)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及比选文件、乙方的比选申请文件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合同价款由以下组成: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元;合同总价已经包括人员劳务、各类耗材费用、加班费、设备投入、税费、保险、利润等全部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支付方式:
1.XXX;
2.XXX;
3.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甲方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如因乙方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为:XXX。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一)乙方在本项目使用任何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二)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并依据实际情况对采购标的涉及的知识产权的进行处理。
(三)乙方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甲方享有永久使用权。
(四)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任需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甲方享有永久合法使用权,且不承担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五)其他知识产权有关未尽事宜,以比选文件相关要求为准。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供货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二)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四)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三)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四)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 甲方应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 甲方逾期支付服务合同款项的,除应及时付足合同款项外,应向乙方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合同签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偿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未按约定开具发票及交付相关凭证资料导致付款条件未成就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经济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乙方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成果)或逾期提供而违约的,除应及时提供服务外,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1/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20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服务费。
4.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服务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三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乙方瑕疵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6.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乙方或甲方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6.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并按照合同总金额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以任何形式主张自己合法权利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标准计算)、交通费、评估费、担保费、诉讼财产保险费、诉讼财产保全费等]。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并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份,乙方 份,比选代理机构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签署页所列明的地址为本合同有效通讯地址,将作为各方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需变更,应当3日内将变更的地址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若按原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三条 附件
(一)项目比选文件。
(二)项目比选申请文件。
(三)中选通知书。
(四)补充合同(如有)。
(五)其他(如有)。
(本页无正文)
| 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
| 地址(住所): |
地址(住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