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XXXXXX受XXXXXX的委托,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XXXXXX。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XXXXXX
采购文件编号:XXXXXX
2、内容与规模
|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备注 |
| 1 |
XXXXXX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XXXX |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国独资品牌或中外合资品牌允许代理商投标。国内品牌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同属集团的关联销售公司、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需出具针对本项目代理授权证明,如果是同一集团内关联销售公司参加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该销售公司是同一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证明;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供应商所供制冷设备品牌制造商须具有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资质或以上;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6.供应商需提供所供设备的电脑选型报告资料,选型软件需要经过AHRI认证或其他同等权威认证。设备在出厂前必须经过测试台全性能测试并且模拟现场设计工况进行测试;
7.制冷品牌制造商须具备独立的试验室测试能力,能出具产品性能测试报告或证书。应提供国家或行业认证机构出具的试验室测试能力报告或证书以及产品测试证明、许可或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所有认证证书不应超过规定的时效;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供制冷设备品牌制造商以上相关要求的文件并附有相关制造商公章;
8.供应商有近三年单个合同完成4台/套或以上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当的(单台机组制冷量不小于4000KW)的供货业绩。业绩应为中国关内、境内与投标产品同一品牌已投入使用的同类供货业绩;需有货物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有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9.供应商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产品认证,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核实;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12时。
2、方式:供应商登录XXX采购平台(XXXX),在平台传下列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平台,资料全部粘贴到一个word上并转成PDF格式上传,请务必在竞争性谈判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选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或未上传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及未被采购代理机构邀请的供应商,将不予受理。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所供设备品牌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
(5)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资质或以上;
(6)拟派项目经理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7)供应商需提供所供设备的电脑选型报告资料,选型软件需要经过AHRI认证或其他同等权威认证。设备在出厂前必须经过测试台全性能测试并且模拟现场设计工况进行测试;
(8)制冷品牌制造商须具备独立的试验室测试能力,能出具产品性能测试报告或证书。应提供国家或行业认证机构出具的试验室测试能力报告或证书以及产品测试证明、许可或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所有认证证书不应超过规定的时效;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供制冷设备品牌制造商以上相关要求的文件并附有相关制造商公章;
(9)供应商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产品认证证书。
3、金额: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XX元,电子平台使用费XX元,售后不退。
4、供应商针对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XXXX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XXXXXX;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须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递交;否则无法正常递交电子响应文件。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XXXXXX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XXXXXX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XXXXXX进行咨询。
6、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XXXXXX招标采购平台”,及时查看采购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若未使用最新补遗文件,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XXXXXX
地址:XXXXXX
联系人: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2、采购人名称:XXXXXX
地址:XXXXXX
联系人: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标书费及保证金账户:
户 名: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
帐 号:XXXXXX
XXXXXX
XXXX年X月X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时,应以本资料表的规定为准。
|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
XXXXXX |
| 项目编号 |
XXXXXX |
|
| 项目主管部门 |
XXXXXX |
|
| 预算批复文号 |
XXXXXX |
|
| 2 |
交货时间、地点 |
2.1交货时间: ①合同一签订后XX个日历日内货到现场; ②合同二签订后XX个日历日入场施工XX。 2.2交货地点:XXXXXX |
| 3 |
付款方式 |
1、固定总价合同支付方式 正式合同签署后XX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供货方支付合同签订总价的XX合同款;在合同约定时间发货到指定现场,双方按照合同签订清单数量无误、设备外观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在XX个工作日内向供货方支付合同总价的XX合同款,同时供货方提供合同全额的增值税发票;依照工程实际进度,工程调试完毕及经双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在XX个工作日内向供货方支付合同签订额的XX合同款;合同额的XX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2、固定单价合同支付方式 正式合同签署后XX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供货方支付合同签订总价的XX合同款。在合同约定时间发货到指定现场,双方按照合同签订清单数量无误、设备外观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在XX个工作日内向供货方支付合同总价的XX合同款,同时供货方提供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调试完毕及经双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在XX个工作日内向供货方支付合同签订额的XX合同款;工程竣工结束并验收后,供货方提供工程结算书,采购方实施审计后,支付到审计合同总额的XX,审计后合同额的XX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
| 4 |
项目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元) |
| 5 |
采购人 |
名称:XXXXXX 地址:XXXXXX 联系人: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
| 6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XXXXXX 地址:XXXXXX 联系人: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邮箱:XXXXXX |
| 7 |
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
| 9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 10 |
联合体 |
不允许 |
| 11 |
保证金 |
1、保证金金额:XX元:大写:人民币XX元。 2、保证金交纳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及银行转账、电汇。 3、缴纳要求 (1)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他名义办理; (2)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划转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指定的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 (3)保证金缴纳帐户 户 名: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 帐 号:XXXXXX 4、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 12 |
谈判有效期 |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
| 13 |
响应文件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电子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XXXXXX招标采购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响应文件统一按A4规格打印并采用胶贴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纸质响应文件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直接打印、装订。 邮寄地址:XXXXXX收件人: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
| 14 |
开标及谈判过程 |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标: 1.1供应商远程签到; 1.2供应商用加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CA证书锁以供谈判时解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于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在自备电脑及网络环境下开始进行远程解密,应在解密开始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3谈判流程: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由评审小组发起远程谈判流程,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最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提供最终报价,以首次报价参与评审。 |
| 15 |
谈判时间 |
XXXXXX年X月X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
| 谈判地点 |
XXXXXX8楼电子评标室,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无需供应商到谈判地点。 |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XXXXXX年X月X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前,逾期送达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 16 |
评审办法 |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评审办法:本次采购采用总价最低评审价法。 成交标准: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 |
| 17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总数的2/3; (2)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18 |
关于样品 |
(1)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的,应当在谈判文件中明确规定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标标准。需要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 (2)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
|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
||
| 19 |
关于同一品牌 |
参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31条: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
| XX |
最后报价相同 |
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时,谈判小组将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报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 |
| 21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 22 |
允许采购数量变更幅度 |
采购数量变更幅度:≦XX |
| 23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XX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 24 |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
类似产品:也称同类产品,指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非常类似特征的另一种产品(4000kw以上冷量的高压离心机组)。 |
| 25 |
全流程电子化采购 |
加密版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为“XXXXXX招标采购平台:”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加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XXXXXX招标采购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制作电子标书、网上投标过程遇到操作问题可致电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XXXXXX)。 |
2、供应商须知
2.1 说明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74号令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2.1.1 适用范围
2.1.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2.1.1.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为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
2.1.2 定义
2.1.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采购人特指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XXXXXX(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
2.1.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特指响应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1.2.4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谈判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1.3.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2.1.3.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承诺、培训等。
2.1.3.2“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2.1.3.3“服务”是指除货物、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2.1.4.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
2.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2.2.1.1 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2) 竞争性供应商须知
(3) 合同参考模板
(4)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5)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6)采购内容与要求
2.2.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2.1 任何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异议、要求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书面形式是指供应商出具正式公函(原件),公函上要有供应商的公章和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协同采购人对供应商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报名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2.2.3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2.2.2.4 谈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2.2.2.5 修改后的内容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确认。
2.2.2.6 为使供应商有充足时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协商后可适当推迟谈判截止期,并书面通知所有报名谈判的潜在供应商。
2.3 响应文件的编制
2.3.1.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谈判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制造厂家授权书
(5)保证金电汇凭证
(6)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7)首次报价汇总表
(8)固定总价分项报价表
(9)系统配置清单;
(10)商务、技术偏离表;
(1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2)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3)近五年完成主要业绩汇总表;
(14)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说明 ;
(15)供应商提供的各类资质证明材料;
(1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1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8)采购内容与要求响应的详细描述
(19)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2.3.2. 编制要求
2.3.8.1 供应商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2.3.8.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3.8.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3.2.4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并使用A4规格打印。响应文件应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所附的图纸、不能重新打印的资料和印刷品等除外),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活页装订;同时,将其复制成电子版U盘(word格式)。
2.3.2.5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2.3.2.6响应文件及资料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均不予退还。
2.3.3. 谈判报价
2.3.3.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2.3.3.2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供货内容进行报价。
2.3.3.3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首次报价汇总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3.3.4《分项报价表》应按下列要求填写: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
2.3.3.5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最后报价。
2.3.3.6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3.4. 备选方案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5. 联合体谈判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6.保证金
2.3.6.1 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金额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保证金,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3.6.2 保证金提交形式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6.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3.7. 谈判有效期
2.3.7.1 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7.2 特殊情况下,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要求,其保证金不受影响,但其谈判在原谈判有效期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谈判,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3.8. 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2.3.8.1 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3.8.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2.3.8.3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2.4 响应文件的递交
2.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并标明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
2.4.1.2 每一密封条注明“于 年 月 日 之前(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准启封”的字样。
2.4.1.3供应商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2.4.1.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4.2.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2. 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谈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2.4.3.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4.3.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的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2.4.3.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4.3.3 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谈判有效期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不予退还。
2.5 评审
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2.6 公告
2.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XXXXXX”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6. 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6.1.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6.1.3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2.6.1.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2.6.1.5谈判小组名单。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2.7 质疑
2.7.1.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有疑义,或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必须包含Word电子文档)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采购文件的规定予以处理,不提交的视为无疑义,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供应商“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7.2.质疑供应商必须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的质疑材料应有明确的请求;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供应商必须提供与质疑内容密切相关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材料的确切来源;质疑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后,由质疑供应商代表面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索要书面回执。否则,视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书面答复。
2.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的内容和要求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XX17年12月26日)及其相关规定。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包括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及邮编,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由授权代表提出质疑的,还需提供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包括: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包括质疑事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签字、质疑供应商公章,日期。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7.4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内容属于技术方面或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转交供应商询问或者质疑材料的义务。
2.7.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书面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保密的评审过程及内容等。质疑人在领取书面答复时应填写签收登记表或在收到书面答复的传真后立即签字回传,以确认收到。
2.8 投诉
2.8.1供应商投诉必须首先经过了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时,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XX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项目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2.8.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XX17年12月26日)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项目主管部门投诉处理;
2.8.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项目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8.4项目主管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将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XX17年12月26日)的规定处理。
2.9 签订合同
2.9.1.合同的签订
2.9.1.1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成交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1.2成交结果分为两个合同签订。
合同一为设备采购合同(不实施结算审计),合同主要内容为冷水机组、辅助循环泵、冷水机组配套的高压变频器、电气开关柜及冷水机组的控制系统。
合同二为设备安装合同(实施结算审计)。主要内容为冷水机组、机组辅助设备(泵)、电气系统和工艺管路的安装。
2.9.1.3在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减或调整、修改,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9.1.4合同签订后,供货方在7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工艺流程示意图结合现场实际对其进行施工前的深化设计,并交由采购方确认。
2.9.1.5工程竣工后,在提交结算审计前,供货方根据实际实施的工程作出竣工图,采购方确认后连同结算书实施审计决算。
2.9.1.6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9.1.7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采购人报请同级政府监管部门处理,由同级政府监管部门认定成交无效的,可与第二成交备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者重新采购。
2.9.1.8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第二成交备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者重新采购。
2.9.1.9采购人按照有关要求将合同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 合同参考模板
设备采购合同
采购方(买方): XXXXXX
供货方(卖方):
签订地点: 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供货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方应付给供货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供货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供货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4“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5“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3、技术规范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其报价文件的采购方认可技术规范偏差表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4、知识产权
4.1供货方应保证采购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在国内或国外无第三方就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提出异议。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异议,供货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5、包装要求
5.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供货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供货方承担。
5.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6、供货清单
包括全部采购货物、随机备品备件、的名称及数量。
7、付款方式
7.1合同签订后,在XX个日历日内采购方向供货方支付合同总额的XX。
7.2设备到货后经采购方对设备表观进行检查无问题后,采购方在XX个日历日内再向供货方支付合同总额的XX。
7.3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符合要求,且供货方同时提供合同签订全额的增值税发票后,采购方在XX个日历日内向供货方支付合同总额的XX。
7.4剩余合同额的XX作为质保金,待验收之日起一年后的一个月内付清。
8、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及安装
8.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货到现场
8.2交货地点:XXXXXX
9、装运通知
9.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供货方通知采购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采购方。
9.2如因供货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采购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供货方负责。
10、保险
10.1供货方负责本合同标的货物办理“一切险”。
11、技术资料
11.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10 天之内,供货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完整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包括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随机给采购方。
11.2如果采购方确认供货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供货方将在收到采购方通知后 7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采购方。
12 、制造和验收
12.1.采购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供货方有义务为采购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2供货方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
13、质量保证
13.1供货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货物规格型号、时间、地点、方式、价格、售后服务和质量要求为采购方提供货物。供货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3.2非因采购方人为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货方负责包换,来回的物流费用由供货方承担(自然因素除外)。
13.3供货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供货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3.4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供货方在接到采购方故障通知后72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方意见等)报采购方备案,供货方应在72小时内全力排除故障。质量保证期内供货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供货方应履行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13.5根据采购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3.6如果供货方在收到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没有派人员到采购方现场解决问题,采购方可采取必要的维修措施,但由此引发的维修费用将由供货方承担,(质保期内)。
13.7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免费保修,自全部设备安装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国家规定超过一年质保期的产品(整机或主机)以国家规定为准。
13.8供货方应向采购方提供货物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关资料。
13.9 用户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规范操作,并按保养要求定期维护产品,配件、油(品由供方提供,否则将无法实现对产品质量的承诺。
14、索赔
14.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3.7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供货方提出索赔。
14.2在根据合同第13.7条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供货方对采购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供货方应按照采购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4.2.1在本合同约定或法定的退货期(以较长期限为准)内,供货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采购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供货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如供货方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
14.2.2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供货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供货方应按合同第14.7条的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4.2.3如果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 天内,供货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货方接受。如供货方未能在采购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3 天内或采购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4.2.1、14.2.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采购方将从质保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采购方有权向供货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5、迟延交货
15.1供货方应按照合同书中采购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如果供货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采购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货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采购方。采购方收到供货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6、违约责任
16.1除合同第17条规定外,如果供货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方可要求供货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的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16.2在供货方存在下列违约行为的情况下,采购方可向供货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供货方追诉的权利:
16.2.1供货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采购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6.2.2供货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6.2.3采购方认为供货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6.3在采购方根据上述第16.2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项目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供货方应承担采购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供货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7、不可抗力
17.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最短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最短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8、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采购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19、破产终止合同
19.1如果供货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供货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供货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采购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XX、转让和分包
XX.1本项目合同不能转让。
XX.2经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供货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供货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供货方共同对采购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1、合同修改
21.1采购方和供货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采购方的实际情况发生变更,已通知供货方需对合同进行更改的除外。如供货方接到采购方的变更通知后仍按照原合同生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视为通知或确认已送达。
23、计量单位
23.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4 、适用法律
24.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5、合同生效和其它
25.1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报价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5.2本合同一式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方二份,供货方一份。
采购方:XXXXXX 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住所:XXXXX 住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备、工艺管路、电气安装合同
采购方:XXXXXX(以下称采购方)
地址及邮编:XXXXXX,010XX0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供货方: (以下称供货方)
地址及邮编: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本合同包括1台10kv离心制冷机组(含变频器)、4台冷却水泵、1面机组进线柜及与机组有关的电气电缆实施、工艺管路的采购及安装部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采购及安装清单
二、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施工图预计加减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现场签证和合同约定的费用。
三、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详见附件:1.货物采购及安装清单。
四、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小写: 元)。
4.1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已包含购买货物及售后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所需深化设计、全部设备、材料、随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全散件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工地现场)、卸货、保险费、税费、现场安装费(含设备吊装就位)、调试费、采购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验收、设备验证相关费用及供货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4.2清单货物单价等各项内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不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的除外。
五、货物质量要求
5.1供货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国家技术规范要求,供货方提供的产品(货物)质量标准及产品说明书表明的质量状况和使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5.2供货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且进货渠道合法。
5.3供货方提供的货物应达到以下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按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中作出的承诺。
六、货物交付及验收
6.1交货地点
XXXXXX,由采购方指定的具体地点。
6.2交货日期
6.2.1供货方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XX日历天内采购设备到达指定现场,并在XX日历天开始组织施工人员进厂提前预支冷水机组配套管路的安装。
6.2.2在进厂实施作业的XX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和系统的安装及调试。
6.2.3供货方接到成交通知后X日历日内,提供设备详细参数及需求(含设备基础需求及位置等供应商认为需要土建配合的内容)。
6.2.4供货方收到成交通知书X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工艺流程示意图结合现场实际对其进行施工前的深化设计,并交由采购方确认。
6.3供货方应在交货时同时向采购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相符且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必须以简体中文书写。
6.4供货方应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运输的要求,足以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锈蚀、损坏或灭失。
6.5供货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上述交货地点后交付于采购方,供货方自行承担因运输货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
6.6供货方应委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提供货物安装调试的一切技术支持。安装调试的具体时间由采购方提前X天通知供货方。
6.7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方在XX天内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竣工图纸;
(2)型号、数量及外观;
(3)货物所附技术资料(不限于设备原理图、电气原理图、安装图、设备结构图等);
(4)货物组件及配置;
(5)货物功能、性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
6.9供货方虽对货物进行了安装、调试,但不能正常使用、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在使用、运行过程中时常出现故障的,视为供货方没有完成安装调试。
6.9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响应文件交付的样板进行验收。
6.10采购方所购货物全部通过验收,经采购方确认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视为验收合格。
6.11采购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在15天内签发拒绝收货通知书。供货方应于XX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供货方逾期交货,供货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解除本合同。供货方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的(供货方依上述约定重新提供货物的,供货方完成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的时间为重新提供货物之日起十五日内),采购方有权退回供货方所供货物并解除本合同,货物退回所发生的费用由供货方自行承担。供货方应在采购方退回货物或解除合同后XX天内全额退回采购方已付的全部合同金额。
6.12如供货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由采购方所在地商检部门进行复检。商检部门的检验结果表明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检验结果表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
7.1正式合同签署后XX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供货方支付合同签订总价的XX合同款。
7.2在合同6.2条款约定时间发货到指定现场,双方按照合同签订清单数量无误、设备外观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在XX个工作日内向供货方支付合同总价的XX合同款。
7.3依照工程实际进度,供货方将工程调试完毕及经双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在XX个工作日内向供货方支付XX合同款,同时供货方提供合同额XX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4工程竣工结束并验收后,供货方提交采购方确认的竣工图和工程结算书,经审计后,采购方支付到审计合同总额的XX,同时供货方提供剩余合同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5审计合同额的XX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无息)。
工程竣工后,在提交结算审计前,供货方根据实际实施的工程作出竣工图,采购方确认后连同结算书实施审计决算。
如供货方未提供合规有效地增值税发票,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
八、售后服务条款
8.1保修期限:供货方承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承担方为
8.2保修方式:报修后24小时内上门保修。其它内容以响应文件承诺的内容为准。
8.3免费保修期届满后,如采购方需要供货方继续提供维护服务,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另行签订维护服务协议。
九、违约责任
9.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9.2若供货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采购方有权拒收,供货方需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采购方有权直接从供货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应付的合同款中扣除该违约金。如采购方同意更换的,供货方应于30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供货方在征得采购方同意的时间内未能调换的,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
9.3若采购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采购方需向供货方偿付货款总金额的5%违约金。
9.4若供货方逾期交付货物,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每日5‰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采购方有权直接从供货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应付的合同款中扣除该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5天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供货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9.5供货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的,供货方按上述约定标准给采购方支付违约金。
9.6若供货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保修服务,采购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采购方所需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如因此造成采购方损失的,供货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权利瑕疵担保
10.1供货方应就交付的货物,保证采购方免受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如第三方对合同标的物主张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均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10.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方可能就合同标的物主张权利的,采购方有权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供货方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10.3因为第三方对采购方主张权利而发生的纠纷,供货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它为解除纠纷而发生的费用以及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风险承担
11.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经采购方验收合格以前由供货方承担,在货物经采购方验收合格以后由采购方承担。
11.2采购方因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而拒绝接受货物或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货方承担。
11.3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采购方承担的,不影响因供货方履行其它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方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11.4由供货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如货物毁损或灭失的,供货方应于30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供货方逾期交货。
11.5由采购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则采购方不能免除给付货款的义务。
十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通过采购方XXXXXX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本合同在托电工业园区签订,一式陆份,甲乙双方方各执叁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14.1本合同书、合同特殊条款、供货清单及技术文件附件
14.2货物配置清单
14.3成交通知书
14.4磋商采购文件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规格;
14.5磋商采购文件的更正及补充文件;
14.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承诺内容;
14.7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
14.8其它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十五、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以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采购方:XXXXXX(加盖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XXXXXX 年 月 日
联系人姓名: 电话:
供货方: (加盖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XXXXXX年 月 日
联系人姓名: 电话:
第四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1 组织谈判
谈判小组采用集中办公、封闭谈判的方式进行谈判。
谈判前,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谈判小组成员宣布谈判纪律和谈判工作规则,并遵照执行。谈判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谈判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谈判活动中,应当给予每个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进行谈判和报价相同的机会;谈判双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任何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澄清或修正需提供和规定较充分的时间,澄清或修正响应文件逾时不交的,可视同供应商放弃谈判。
1.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组织谈判
1.1.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所有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公布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名称、首次报价、响应文件密封情况、保证金情况,工作人员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1.1.2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1.1.2.1资格性检查
依据有关法律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在资格性检查时,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响应文件要求或过期失效的,将视为无效谈判文件。
1.1.2.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从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经审查,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或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装订、签署、盖章的;谈判有效期不足的;谈判(首次)报价已超出采购预算的;交货期、质保期不能满足要求的;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为无效响应文件;未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而是原文复制采购文件要求的参数充当所投设备的参数的;对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销售授权要求的。
谈判小组有权认定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响应文件。
1.1.3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谈判小组应当通过签到顺序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顺序,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报出最优惠的条件和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资格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国独资品牌或中外合资品牌允许代理商投标。国内品牌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同属集团的关联销售公司、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需出具针对本项目代理授权证明,如果是同一集团内关联销售公司参加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该销售公司是同一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国独资品牌或中外合资品牌允许代理商投标。国内品牌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同属集团的关联销售公司、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需出具针对本项目代理授权证明,如果是同一集团内关联销售公司参加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该销售公司是同一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证明 |
|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
| *3.供应商所供制冷设备品牌制造商须具有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 |
供应商所供制冷设备品牌制造商须具有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 |
||
| *4.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资质或以上 |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资质或以上 |
||
|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
||
| *6.供应商需提供所供设备的电脑选型报告资料,选型软件需要经过AHRI认证或其他同等权威认证。设备在出厂前必须经过测试台全性能测试并且模拟现场设计工况进行测试 |
需提供所供设备的电脑选型报告资料,选型软件需要经过AHRI认证或其他同等权威认证。设备在出厂前必须经过测试台全性能测试并且模拟现场设计工况进行测试 |
||
| *7.制冷品牌制造商须具备独立的试验室测试能力,能出具产品性能测试报告或证书。应提供国家或行业认证机构出具的试验室测试能力报告或证书以及产品测试证明、许可或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所有认证证书不应超过规定的时效;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供制冷设备品牌制造商以上相关要求的文件并附有相关制造商公章 |
制冷品牌制造商须具备独立的试验室测试能力,能出具产品性能测试报告或证书。应提供国家或行业认证机构出具的试验室测试能力报告或证书以及产品测试证明、许可或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所有认证证书不应超过规定的时效;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供制冷设备品牌制造商以上相关要求的文件并附有相关制造商公章 |
||
| *8.供应商有近三年单个合同完成4台/套或以上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当的(单台机组制冷量不小于4000KW)的供货业绩。业绩应为中国关内、境内与投标产品同一品牌已投入使用的同类供货业绩;需有货物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有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
供应商有近三年单个合同完成4台/套或以上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当的(单台机组制冷量不小于4000KW)的供货业绩。业绩应为中国关内、境内与投标产品同一品牌已投入使用的同类供货业绩;需有货物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有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
||
| *9.供应商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产品认证,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核实 |
供应商须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产品认证,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核实 |
||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
||
| 2 |
符合性评审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 |
| *响应文件装订、签署、盖章 |
是否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装订、签署、盖章 |
||
| *谈判有效期 |
谈判有效期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
| *谈判首次报价 |
首次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金额 |
||
| *交货期、质保期 |
交货期、质保期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
| *保证金 |
是否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 |
||
| *设备参数 |
提供设备参数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
| *实质性要求 |
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 |
||
详细评审: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去除最高最低分:不去掉最低最高分
评审环节是否启用权重:不启用
评审项是否启用权重:不启用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说明 |
得分 |
|
| 投标报价 (30分) |
本次招标,以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评标价的最低值为A值,A值为价格分的满分,即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评标价得分=(A/该投标人评标价)×3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
|
|
| 业绩 (5分) |
1、 供应商具有近三年内科普类展品在制作业绩的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2、 中标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原件评标现场核验,无原件的不得分。 |
|
|
| 说明牌 设计方案 (25分) |
说明牌版式设计(15分) 1、 设计精美、版式造型符合结构要求且与展架匹配良好,图文布局合理、主题突出,色彩鲜艳明快,配色协调美观,15-8分; 2、 设计一般、版式造型基本符合结构要但与展架匹配良好,图文布局基本合理、主题不够突出,配色一般,7-4分; 3、 设计较差、版式造型勉强符合结构要求与展架匹配一般,图文布局不合理、主题不突出,配色不协调,3-0分。 |
|
|
| 说明牌实物制作(10分) 1、 说明牌尺寸、材质符合要求制作工艺精美,无毛刺,不划手,表面无折皱、气泡,图文印刷无色差、字体模糊等缺陷,完全满足工艺要求,10-7分; 2、 说明牌尺寸、材质符合要求制作工艺稍显粗糙,偶有毛刺划手,表面略有折皱、气泡,图文印刷存在色差或字体模糊等缺陷,勉强满足工艺要求,6-4分; 3、 说明牌尺寸、材质符合要求制作工艺明显粗糙,有毛刺划手,表面有折皱、气泡,图文印刷存在色差或字体模糊等缺陷,不能满足工艺要求,3-0分。 |
|
||
| 实物 样品 (40分)
|
箱 体 (20分) |
1、箱体外观有一定的光亮度,色泽纯正、无色差(3分) 完全满足得3分,部分满足得1分,完全不满足得0分。 2、外观平整、无翘曲、裂纹、划痕、注射流纹,气泡、过火等缺陷(5分) 完全满足得5分,每有一处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 3、尺寸及壁厚符合要求,上、下箱体内部有加强筋,结实稳固(4分) 完全满足得4分,部分满足得2分,完全不满足得0分。 4、箱体材料耐寒温度(2分) 提供箱体材料检测报告,耐寒温度≤-25℃,得2分,-25℃<耐寒温度≤-20℃,得1分;耐寒温度>-20℃不得分。 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同时须提交原件评标现场核验,无原件不得分。 5、箱体材料阻燃性报告(6分)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 8624-2012》B1级;塑料 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GB 8624-2012》V-0级。 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同时须提交原件评标现场核验,无原件不得分。 |
|
| 桁 架 (10分) |
1、桁架材料、尺寸符合要求,安装孔定位准确(4分) 完全满足得4-3分,部分满足2-0分。 2、桁架表面无划伤、脱胶等缺陷,表面花纹均匀(3分) 完全满足得3-2分,部分满足得1-0。 3、桁架连接件科学合理,安装便捷可靠(3分) 完全满足得3-2分,部分满足得1-0。 |
|
|
| 包 装 袋 (10分) |
1、包装袋材料耐磨程度高,厚度≥0.7mm(4分) 完全满足得4-3分,部分满足2-0分。 2、颜色靓丽、边缘轧线处理美观、结实牢固(3分) 完全满足得3-2分,部分满足得1-0分。 3、印刷字迹清晰,印面平整,油墨附着力高(3分) 完全满足得3-2分,部分满足得1-0分。 |
|
|
2 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3 项目验收、资料存档
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推荐供应商的意见、评审报告、成交供应商确定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采购文件可以电子档案方式保存。
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项目类别、名称;
(二)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
(三)采购方式,采用该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材料;
(四)选择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方式及原因;
(五)评定成交的标准及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因;
(六)终止采购活动的,终止的原因。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
谈判响应函
XXXXXX:
1、按照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的采购项目谈判文件要求,经我单位认真研究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采购内容与要求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采购内容与要求进行谈判。我方完全接受本次谈判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成交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后报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如有缺项、漏项部份均由我方无条件负责补齐。
2、本项目自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天内有效。我方同意所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在此期间内我方的谈判如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3、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内容真实。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成交通知书和本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采购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4
制造厂家授权书
(适用于制造厂家或制造厂家销售机构授权的情况)
(采购人名称):
我们(制造商或制造厂家销售机构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家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项目编号)号采购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提供符合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货物。
(3)我方兹授予(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供应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理人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我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署本文件,(供应商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厂家或制造厂家销售机构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产品授权的“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或制造厂家的产品分销(销售、代理)授权证书复印件;制造厂家直接参加报价的不需要出具“制造厂家授权书”。
2.上述格式仅供参考,如果所投货物的制造厂家有自己的授权书格式,则以该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为准,但在授权书中必须有类似“作为我方合法的代理人”的字样。
附件5
保证金电汇凭证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谈判,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已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
|
(附保证金缴纳凭证)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附件7
首次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包号:
谈判日期: 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
|
|
|
| 总价 |
大写: 小写: |
||
注:此表金额应与分项报价表保持一致。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8
固定总价分项报价表1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包号:
谈判日期: 单位:人民币元
| 固定总价报价格式(合同一) |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型号或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原产地和 制造商名称 |
金额 |
|
| 1 |
主机部分 |
|
|
|
|
单价 |
合价 |
| 1.1 |
10kv离心制冷机组 |
|
1 |
台 |
|
|
|
| 1.2 |
冷却水泵 |
|
2 |
台 |
|
|
|
| 1.3 |
冷冻水泵 |
|
2 |
台 |
|
|
|
| 1.4 |
机组10kv进线线柜 |
|
1 |
面 |
|
|
|
| 1.5 |
备件(免费) |
|
|
|
|
|
|
| 2 |
运费 |
|
|
|
|
|
|
注:
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2.上述各项如有详细的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3.如果报价货物是从国外进口的,进口环节的关税和增值税等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总报价中。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9
系统配置清单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包号:
谈判日期:
| 序号 |
货号 |
货物 名称 |
品牌 |
主要型号或规格 |
原产地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所投货物的特点,在上表中详细列出货物的组成,包括主机、附加装置、附件、专用工具、消耗品等。
2、货物组成的各项详细技术指标及运行性能应另页描述。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商务、技术偏离表
技 术 规 格 偏 离 表
| 序号 |
谈判文件 条目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 规格 |
供应商 提供规格 |
与谈判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商 务 条 款 偏 离 表
|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 |
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 |
谈判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与谈判文件偏离情况 |
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附件1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名 称 |
|
主管部门 |
|
||||||||
| 经济类型 |
|
资质等级 |
|
||||||||
| 单 位 简 介 |
|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
| 单 位 概 况 |
职工总人数 |
人 |
技术人员 |
人 |
|||||||
| 生产工人 |
人 |
经营人员 |
人 |
||||||||
| 固 定 资 产 |
万元 |
资 金 性 质 |
生产性 |
万元 |
|||||||
| 非生产性 |
万元 |
||||||||||
| 流 动 资 金 |
万元 |
资 金 来 源 |
自有资金 |
万元 |
|||||||
| 银行贷款 |
万元 |
||||||||||
| 主要资质 证书 |
|
||||||||||
| 质量保证体系 |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包号:
谈判日期:
XXXXXX: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响应。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3
近五年完成主要业绩汇总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合同金额 |
签订时间 |
用户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本表后应付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4
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说明
(由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中的要求自行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5
供应商提供的各类资质证明材料
(应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时递交的全部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16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附件1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前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说明表
| 序号 |
发生时间 |
简要情况说明 |
证明材料索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18
采购内容与要求响应的详细描述
附件19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XXXXXX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谈判采购若成交(采购编号: ),我们同意贵公司从我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收取采购代理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0.8%收取。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XX
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止发生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的良好声誉,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参与贵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如获成交,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九、若出现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因违法、违规行为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规定予以赔偿。
十、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六章 采购内容与要求
一 、交货地点
1.1XXXXXX。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XXXXXX本次采购的内容包括设备采购及安装(含吊装)、设备配套电气系统采购及安装(含电缆采购及电缆沟开挖等)、制冷设备至用冷设备之间的泵及管道采购、安装等内容(安装内容详见工艺路程示意图)。还包括项目的运输、装卸车、指导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税金等相关产品供应及技术、服务。
三、货期要求
3.1合同一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XX个日历日内,货到采购方制定现场;
3.2合同二交货日期:
3.2.1供货方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XX日历天内采购设备到达指定现场,并在XX日历天开始组织施工人员进厂提前预支冷水机组配套管路的安装。
3.2.2在进厂实施作业的XX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和系统的安装及调试。
3.2.3供货方接到成交通知后X日历日内,提供设备详细参数及需求(含设备基础需求及位置等供应商认为需要土建配合的内容)。
3.2.4供货方收到成交通知书X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工艺流程示意图结合现场实际对其进行施工前的深化设计,并交由采购方确认。
四、投标报价及方式
4.1供货方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分项报价(固定总价分项报价和固定单价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所供设备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每种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4.2投标总价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有重大缺项、漏项评委会讨论作废标处理的除外)。
4.3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所需全部设备、材料、随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全散件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工地现场)、保险费、调试费、采购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验收相关费用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供货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供货方投标时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采购方使用的时间。
4.4投标应提供货物配置清单(包括品牌、特性及数量),报价要有单价、汇总价、投标总报价。
五、踏勘现场
如有必要提前预约,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六、质量标准
按设计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七、结算方式
7.1 本工程分为固定总价和固定单价两个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中的内容和价格不做调整。固定单价合同中的内容和价格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可调整,包括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现场签证的费用。
7.2固定总价价格执行标准:固定总价合同按照报价时价格执行,不做调整。
7.3固定单价价格执行标准:结算时清单上有报价的按照清单执行,清单上没有的,按照相近的执行,以上二者都没有的,按照XX17年内蒙古自治区清单造价执行,以上三种都没有,按照双方以认质核价的方式执行。
7.4固定单价合同清单价款的确定及调整:招标清单上的内容经供应商与采购人商务谈判后确定即作为合同清单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7.5 款项支付:
7.5.1固定总价合同支付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在XX个日历日内采购方向供货方支付合同总额的XX。
②设备到货后经采购方对设备表观进行检查无问题后,采购方在XX个日历日内再向供货方支付合同总额的XX。
③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符合要求,且供货方同时提供合同签订全额的增值税发票后,采购方在XX个日历日内向供货方支付合同总额的XX。
④剩余合同额的XX作为质保金,待验收之日起一年后的一个月内付清。
7.5.2固定单价合同支付方式
①正式合同签署后XX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供货方支付合同签订总价的XX合同款。
②在合同6.2条款约定时间发货到指定现场,双方按照合同签订清单数量无误、设备外观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在XX个工作日内向供货方支付合同总价的XX合同款。
③依照工程实际进度,供货方将工程调试完毕及经双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在XX个工作日内向供货方支付XX合同款,同时供货方提供合同额XX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④工程竣工结束并验收后,供货方提交采购方确认的竣工图和工程结算书,经审计后,采购方支付到审计合同总额的XX,同时供货方提供剩余合同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⑤审计合同额的XX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无息)。
⑥工程竣工后,在提交结算审计前,供货方根据实际实施的工程作出竣工图,采购方确认后连同结算书实施审计决算。
⑦如供货方未提供合规有效地增值税发票,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
7.6合同价款及调整
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但费用按规定条款执行:
7.6.1采购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材料代用、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
7.6.2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供货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将调整的原因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代表,采购方代表批准后,签字盖章生效。采购方代表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7.7安装费结算方式:
7.7.1固定总价合同,内容和价格不变。
7.7.2固定清单合同内容以采购方审计的形式进行最后合同额的决算;
7.7.3采购方、供货方现场签订内容以工程量签证单的形式,双方进行确认;
7.7.4供货方按照工程竣工审计的方式作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
7.7.5采购方、供货方双方协定工程的总金额以采购方的审计额为最后的合同执行总价。
八、质保期
成交供货方应按国家规定,对所提供设备进行保修。质量保修期从采购方批准的设备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壹年。
九、采购设备主要规格、数量
| 一 |
(合同一清单)设备采购及安装 |
||||
| 序号 |
名 称 |
型 号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 1.1 |
10kv离心制冷机组 |
|
台 |
1 |
带有10kv 变频器柜 |
| 1.2 |
冷却水泵 |
|
台 |
2 |
带有低压变频柜 |
| 1.3 |
冷冻水泵 |
|
台 |
2 |
|
| 1.4 |
机组10kv进线线柜 |
|
面 |
1 |
|
| 1.5 |
备件1(免费) |
|
|
|
|
| 1.6 |
备件2(免费) |
|
|
|
|
| 二 |
(合同二清单)电气和工艺管路设备采购及含安装 |
||||
| (一) |
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 |
||||
| 2.1 |
机组高压电缆 |
|
米 |
130 |
|
| 2.2 |
高压电缆敷设(含挖土方) |
|
米 |
130 |
|
| 2.3 |
机组低压动力电源电缆 |
|
米 |
275 |
|
| 2.4 |
低压电缆敷设(含挖土方) |
|
米 |
275 |
|
| 2.5 |
镀锌电缆桥架 |
|
米 |
25 |
|
| (二) |
工艺管路采购及安装部分 |
||||
| 2.6 |
机组安装 |
|
套 |
1 |
|
| 2.7 |
涡轮蝶阀 |
|
个 |
1 |
|
| 2.8 |
涡轮蝶阀 |
|
个 |
8 |
|
| 2.9 |
涡轮蝶阀 |
|
个 |
10 |
|
| 2.10 |
Y型过滤器 |
|
个 |
3 |
|
| 2.11 |
Y型过滤器 |
|
个 |
3 |
|
| 2.12 |
止回阀 |
|
个 |
6 |
|
| 2.13 |
止回阀 |
|
个 |
6 |
|
| 2.14 |
橡胶软连接 |
|
个 |
6 |
|
| 2.15 |
橡胶软连接 |
|
个 |
6 |
|
| 2.16 |
弯头 |
|
个 |
18 |
|
| 2.17 |
弯头 |
|
个 |
12 |
|
| 2.18 |
法兰盘 |
|
个 |
50 |
|
| 2.19 |
法兰盘 |
|
个 |
54 |
|
| 2.XX |
法兰盘 |
|
个 |
2 |
|
| 2.21 |
球阀 |
|
个 |
12 |
|
| 2.22 |
压力表 |
|
个 |
18 |
|
| 2.23 |
螺旋钢管QA235 |
|
米 |
100 |
|
| 2.24 |
螺旋钢管QA235 |
|
米 |
130 |
|
| 2.25 |
岩棉保温 |
|
m³ |
1.6 |
|
| 2.26 |
聚氨酯发泡保温 |
|
m³ |
6 |
|
| 2.27 |
镀锌钢板外保护 |
0.5mm |
㎡ |
76 |
|
| 2.28 |
T型管道支吊架型材 |
|
t |
1 |
|
十、施工图纸
详见工艺流程示意图(设备工艺流程和电气部分)
十一、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1.资质要求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国独资品牌或中外
合资品牌允许代理商投标。国内品牌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同属集团的关联销售公司、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投标需出具针对本项目代理授权证明,如果是同一集团内关联销售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该销售公司是同一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证明;
1.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3投标设备品牌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冷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
1.4投标企业必需具有国家认可的建筑机电安装施工三级资质或以上;
1.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1.6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设备的电脑选型报告资料,选型软件需要经过AHRI
认证或其他同等权威认证。设备在出厂前必须经过测试台全性能测试并且模拟
现场设计工况进行测试;
1.7投标设备品牌制造商需具备独立的试验室测试能力,能出具产品性能测试 报告或证书。应提供国家或行业认证机构出具的试验室测试能力报告或证书以及产品测试证明、许可或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所有认证证书不应超过规定的时效;代理商投标需出具以上相关要求的文件并附有相关制造商公章;
1.8业绩要求:近五年(XX14年7月1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单个合同完成2台/套或以上与本次招标货物相当的(单台机组制冷量不小于4000KW)的供货业绩。业绩应为中国关内、境内与投标产品同一品牌已投入使用的同类供货业绩;需有货物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有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的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1.9业体系认证: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等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适用于中国境内投标人)提供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产品认证等,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nca.gov.cn/)核实。
- 制冷主机技术规格及要求
本章节带“★”的条款为关键性技术条款。
2.1投标人必须按照本章节各条款的内容和顺序逐项做出实质性应答,并填写“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与本章节的任何条款有偏离都必须列入“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如果投标人没有明确应答,将承担不经任何澄清就被判定为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废标的风险。
2.2制冷主机技术规格
2.2.1设计工况下机组单机制冷量:4100KW(不允许负偏差)★。
2.2.2压缩机应采用多级压缩,且为国外进口品牌★。
2.2.3设计工况下满负荷能耗指标:COP≥8.21kW/kW,NPLV≥13.4,并提供电脑选型报告需设备生产单位公章★。
2.2.4制冷剂:采用HCFC-514a、HFC-513a、R1233Z、R134a、R123Z冷媒★。
2.2.5动力电源:10kV/3相/50Hz。
2.2.6机组启动方式:变频启动★。
2.2.7冷量调节范围:100%~XX负荷范围内无级调节,并提供认可的XX、15%、XX、25%、XX、40%、50%、60%、70%、XX、XX、100%不同负荷报告需设备生产单位公章★。
2.2.8设计工况冷冻水出/进水温度:9℃/24℃
2.2.9冷冻水侧工作压力:1.0MPa
2.2.10蒸发器污垢系数:0.01761㎡·℃/ kW
2.2.11表冷去设计工况冷却水进/出水温度:26℃/30℃
2.2.12冷却水侧工作压力:1.0MPa
XX.2.13冷凝器污垢系数:0.04403㎡·℃/ kW
3.制冷主机技术性能要求
3.1每一台制冷主机应由投标人提供完整的产品,包括制冷压缩机、电动机、制冷剂、润滑油、冷凝器、蒸发器、节流装置、制冷剂系统、润滑油系统、控制系统、启动柜、安全保护系统等设备组成,应满足机组常年使用的要求。
3.2提供的设备应根据水冷离心冷水机组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并应采用成熟的先进技术,做到结构合理,可靠性高,能耗低,噪声低,不污染环境,操作及维护保养。
3.3提供的设备必须是该品牌注册原产地工厂组装生产的全新的合格设备,是在投标时该生产厂家近三年来定型投产的该规格型号最新的成熟产品。本技术规格仅提供本项目所需制冷机组主要的亦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未对机组设计制造所需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完整、详细的描述,投标人应以本章技术规格为基本条件,负责机组的设计,提供满足本章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的整套成熟产品。
3.4提供的设备技术性能应符合美国ARI(美国空调冷冻协会)550/590标准的规定;
3.5如果设备是压力容器,必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进口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证。
4.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技术要求
4.1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到开标现场进行电脑选型演示。
4.2机组出水温度控制精度:≤0.3℃。
4.3投标人需说明机组采用的节流装置类型。
4.4必须有可靠的措施,保证机组在XX~100%负荷范围内运转平稳(定冷却水温26℃工况下),无喘振现象发生,并说明避免机组发生喘振的主要措施和原理 。
4.5机组应能实现低冷却水温正常运行。
4.6机组启动柜、控制柜主要元器件品牌应选用ABB、西门子或施奈德。
4.7机组压缩机性能可靠且材质优良、密封性好,压缩机为原装进口,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8机组压缩机应具有良好的润滑系统和装置,使各部分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4.9机组运转时采用高精度的机械密封,对油和制冷剂有良好的密封性。
4.10机组蒸发器和冷凝器应采用壳管式换热器,换热管采用内螺纹外翅片铜管。
4.11机组冷凝管壁厚必须达到0.028"★。
4.12投标人需提供机组详细的零部件清单,如果是进口部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13机组采用液晶触摸屏微电脑控制器,中文显示,具有前馈控制和自适应功能,可独立完成对机组本体各部件的监控及参数的设定。
4.14机组电机应选用有成功运行经验的优良产品,需注明电机品牌及产地,如果电机为原装进口,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15机组电机必须配有三相绕组温度探头,可检测三相绕组温度★。
4.16若投标方采用开启式电机的机组,电机防护等级必须达到IP55,绝缘耐温等级必须达到F级,在进出口需配置消声器以满足机房的噪声要求★。
4.17采用开启式电机的机组,除保证机组正常运行的配置外,投标人必须免费为每台机组另外配三套备用轴封,其价格应包含在设备投标报价中。
4.18机组在故障断电恢复后,应可以在100秒内启动压缩机,并有在5分钟内达到满载的能力。
4.19要求说明压缩机叶轮的转速(转/分),并说明是否有齿轮增速装置。
4.XX说明机组有无节能装置及节能措施,如有请详细说明。
4.21除机组本体外,卖方应随机配置机组控制器、启动柜及其他与机组调试与正常运行可分割的所有附件、辅材和工具(如橡胶减振垫、流量开关等),同时应充注开机调试所需的冷媒及冷冻油等。
5.机组控制系统要求
5.1装置:每台机组应配备一套可独立工作的微电脑控制器系统,无需人工
干预即能完成调节、控制、安全检测、诊断、远程监控等功能,人机界面采用
液晶屏,具有中文操作界面,可以快速访问、获取、修改★。
5.2功能:
①状态显示功能,应包括(但不限于):
·冷水机组运行时间和启停次数;
·冷冻水进出水温度;
·蒸发器压力;
·冷凝器压力;
·压缩机排气温度;
·电源三相电压值;
·电机三相绕组温度;
·压缩机负载电流百分比;
·其他控制点设定值;
②机组应具有下述基本控制:
·冷冻水温控制;
·安全保护控制,包括压缩机吸气压力过低、排气压力过高,冷凝器冷凝
压力过高,电机绕组温度过高,电动机过载,系统油位过低等;
·应能按设定程序完成启动和停机等必要的安全检测和润滑以及与冷水机组本体工作相关设备的控制,如自动连锁水泵等(机组与水泵对应连锁,
机组在冷冻、冷却水泵开启、水流开关发出流动信号后延时启动);
③报警功能:
·分级报警功能;
·报警的存储、复位功能;
④通讯功能:
冷水机组现地控制器可上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冷水机组正常运行;
·冷水机组正常停机;
·冷水机组事故停机;
·分级报警;
接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冷水机组开机;
·冷水机组停机;
·机组控制柜配置要求
机组动力电源为10kv,机组和水泵均采用变频拖动方式运行,机组和水
泵应随即需配置10kv和380v启动动力电源柜★。
6.技术服务
6.1供货方应负责对所提供的设备进行施工安装和系统调试等工作。
6.2供货方应配合采购方做好SOP等技术文件的相关工作。
6.3供货方应提供人员的操作、保养的技能培训,该培训应使操作人达到要求
为止。
6.4设备制造厂家的检验、测试报告,设备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等文
件应随设备装箱提供。
6.5供货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及文件。
6.6成交供应商在交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设备材料的装箱清单、出厂前的测
试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或部件如是国外制造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原产地证书、报关资料及检验检疫证明。成交供应商在交货时还应向采购方提供一式三份全套设备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保养、维护所必须的资料等(电子文本一套)。
6.7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签订买卖合同后7天内,向采购方提供所供设备的
有关图纸、资料。
6.8供货方如有设备需提供预埋件,应提前到场并提供详细图纸,明确土建预留
洞尺寸,由供货方无偿指导施工方预埋。
6.9在使用寿命内,保证零配件及易损件的供应。
6.10设备投标单位需保证,一旦中标,对需方操作、维护、检修人员进行培训(免
费)。
6.11设备运行中发生故障或采购方提出技术服务要求时,供货方在接到采购方电传或电话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赶到采购方现场,48小时内为采购方解决问题。
- 附图
7.1工艺流程示意图
7.2电气流程示意图
